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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昱泰混凝土年产5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烟台昱泰混凝土有限公司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龙山店村北蓬莱市蓬龙水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有限公司院内,租赁蓬莱市蓬龙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部分厂房及区域。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1998)159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蓬莱市大辛店镇总体规划(2011-2030),项目建设符合大辛店镇政府土地利用规划。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
2、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2、选址合理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同意烟台市蓬莱区水功能区划的批复”(烟蓬政函202318号),本项目不位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区划范围内;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生态保护红线图,项目所在厂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因此,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Io3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2023年6月24日)及修改单(2023年版):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
4、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大辛店镇一般管控单元,应按要求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6,与蓬莱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与烟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见附图8。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及修
5、改单(2023年版),环境质量底线为: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根据2023年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蓬莱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
6、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项目废气经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堆料区和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作农肥;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备噪声采用减振垫措施。综上,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能达到合理处置,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o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7、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及修改单(2023年版),资源利用上线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木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水、电等,均为清洁能源,项目运营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
8、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用水效率等相关要求;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资源,为清洁能源,不消耗煤炭等能源;项目于现有厂区内建设,无新增用地,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水泥制品制造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蓬莱区环境准入要求。4、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9、方案(烟政发20237号)及修改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及修改单(2023年版),烟台市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32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优先保护单元共125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该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优先保护单元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动态调整。重点管控单元共121个,主要涵盖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资源开发强度大或污
10、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一般管控单元共80个,主要涵盖除上述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修改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修改单(2023年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符合情况符合性态护线一生空司生保红和般态、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
11、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龙山店村北蓬莱市蓬龙水泥有限公司院内,所在厂区不在“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符合境量线环质底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
12、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
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o项目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较好,同时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O符合源用线资利上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4、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表1.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更新版)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分类符合性单兀名称ZH37061430003一大辛店镇一般管控单元I本项目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项目不
15、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本项目混凝土、稳定土搅拌装置、原料运输、计量系统均为密闭,料棚封闭。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F1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厂区大门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厂区进出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减少沿路遗洒,避免起尘。投料过程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同步运行,清单空间布局要求。2.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管理。项目不在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管控要求。1.项目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管控要求。2.项目不位于禁燃区。3.项目不使用地下水,运行过程采取节水、节电等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无外排废水,不涉及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