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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协议委托人:受托人:目录第一条委托事项1第二条人员要求1第三条服务费(报酬)和支付方式1第四条实施要求2第五条其他权利义务3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3第七条知识产权担保4第八条保密条款4第九条违约责任4第十条协议的解除5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5第十二条其他说明5第十三条通知和送达6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6第十五条协议的签署6附件1:任职要求和费用8技术服务协议甲方(委托人):_乙方(受托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委托
2、事项1.1 基于技术复杂性和专业性,为保证甲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高质、高效、安全推进,由乙方向甲方指派若干名(具体人数以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为准)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乙方技术人员”),同时提供技术服务。1.2 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1等,详见邀标/招标文件。1.3 技术服务期:【1个月,自乙方技术人员正式到岗服务之日起算,具体的面试、到岗时间均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第二条人员要求2.1 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包括人员数量、技能要求、工作时间等)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如技术人员的简历、职位级别证明,学历证明,资质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社保证明等),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2.2 乙方技术人员在上岗前需通过甲方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录用。2.3 乙方技术人员到岗后的前【】个自然日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会对每名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退回乙方,并不予支付相关报酬,且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另行委派其他能够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2.4 服务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适当接受甲方管理,甲方将根据该等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成果质量认定、调整其技术技能等级。2.5 乙方保证,通过试用期的技术人员能稳定提供服务直至期满,如发生人员变动,乙方应提供平滑有效的人员补充、替岗机制,不收取额外费用。第三条服务费(报酬)和支付方式3.1 技术服务费暂定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4、整)为限,不含税价为人民币11元(大写:元整),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税率为6%。服务费最终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有效工作量结算,如最终结算金额超出上述暂定金额,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不对超出部分承担付款责任。3.2 乙方技术人员的任职要求和服务费单价见任职要求和费用(附件1)。3.3 结算标准:(1)本协议以自然月度为一个标准人月,每月以21.75天为计费标准。(2)乙方1名技术人员的服务费用;该技术人员服务单价2175X(21.75天一除调休外的缺勤日),其中,“缺勤日”以甲方认可的考勤数据为准。3.4 本协议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1) 一次性支付:服务期限
5、届满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工作量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2)分期支付: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交上一个月的工作量证明材料。甲方收到乙方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个月的应付报酬支付给乙方。3.5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且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第四条实施要求4.1 为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服务期内,乙方技术人员须专职为甲方服务,但不得以甲方名义损害项目建设单位、用户单位、总承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以上主体索要资料。4.2 乙方同意遵守以下两点:(1)每天服务时间不低于【J小时有效工时/人;(2)每月服务时间不低于21.75个有效工作日/人。4.3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甲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流程开展技术服务工作,遵守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还应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如上下班打卡、加班、请假、考核等。4.4 若乙方技术人员存在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等情况的,甲方有权在应付服务费用中相应扣除。乙方技术人员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含)以上,或者旷工超过【一)小时(含)的,乙方须应甲方要求更换相关技术人员。4.5 乙方技术人员应按时完
7、成甲方安排的任务,每周按照甲方所指定形式、方式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度。4.6 若因项目需要,需乙方技术人员加班的,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加班的技术人员应填写甲方指定的加班单,加班单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乙方技术人员的加班原则上先行安排调休,如该技术人员到服务终止日期尚未调休完,甲方应按日单价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但乙方技术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由于约定的工作未完成需进行加班或自愿加班的,甲方将不安排调休,亦不另行支付加班费。4.7 乙方技术人员请假的,须提前向甲、乙双方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双方负责人批准方可生效。请假工作时间由乙方员工通过加班时间补回,
8、如无法补回则甲方无须支付乙方技术人员请假期间的任何费用。4.8 服务期内,乙方不得无故更换、撤回技术人员。因技术人员优化调配、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等正当原因需要更换技术人员的,乙方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执行,拟更换的技术人员亦需经甲方面试认可。4.9 服务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配合甲方考核,如乙方技术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更换该技术人员。4.10 服务期内,乙方应持续不断提供同等技术服务,如有技术人员更换,应妥善交接工作,交接期为【一1个日历日,交接期间甲方无须支付该岗位的任何费用。4.11 乙方技术人员退出服务前应当:(1)将硬件和软件设备资源重新安置,归还甲方
9、数据和保密信息资料及相应的办公设备;(2)退还与甲方工作内容有关的备份介质工具;(3)退换甲方所有相关工作内容的全部系统备份资料;(4)退还相关费用使用清单及财务单据等资料;(5)根据甲方要求移交、销毁其他资料。第五条其他权利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义务(1)服务期内的工作任务由甲方安排,乙方技术人员未与甲方成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甲方仅因项目之需对乙方技术人员实施资源配置和任务调配。(2)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设施和设备。(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报酬。5.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其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该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10、”,并按时发放工资及其他福利,积极承担与劳动用工有关的一切责任。(2)服务期内,乙方技术人员仅服务于本项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参加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3)乙方应要求其技术人员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工具,因乙方技术人员过错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概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服务期届满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付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程序、源码、使用文档、培训手册、用户手册、运维报告等,并保证其表现形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5)技术成果交付后的一年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及现场服务两种方式,具体内容以甲方书面
11、通知为准。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6.1 为执行本协议而由各方披露、提供的以下知识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并不因本协议的签订而发生处分的法律效果:(1)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存在的属于各方或由各方实际控制的技术;(2)各方在本协议之外独立、委托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同开发的技术。6.2 因执行甲方所布置任务而产生的任何技术成果、工作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系统名称、交付软件系统1og0、界面风格、布局样式、定制的业务处理流程及功能模块、定制的相关附件、模板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权,系统源代码、系统执行程序、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用例、测试报告、系统安装及管理
12、手册、系统操作说明书、需求变更说明、技术方案、带有受控标记的文件等,均归属于甲方,且作为保密信息。若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权利的申请、登记及备案等手续,以确保甲方享有上述权利。第七条知识产权担保7.1 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未加插与甲方项目软件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任何危害软件的安全漏洞。7.2 乙方涉嫌/认定为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甲方、用户方无法继续使用技术成果、技术服务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可无偿要求乙方采用以下措施之一:(1)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为甲方、用户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成果、技术服务的
13、权利;(2)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开发、更换或修复上述技术成果、技术服务,让甲方、用户方可以不受限制的继续使用上述技术成果、技术服务。7.3 若乙方无法采取第7.2条任一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报酬。7.4 乙方应负责处理第三方提起的侵权主张,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和侵权赔偿等其他相关费用,并保证甲方不再遭受任何损失,甲方先行垫付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有关本协议的内容及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透露的甲方或其客户的保密信息(定义见第8.2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或在本公司内与履行本协议
14、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乙方同意,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无论其为何种形式,均为甲方的绝对财产,乙方应予以严格保守。8.2 在本协议开始之前或者之间透露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与甲方的经营或项目策略和将来要交付的成果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或任何因履行本协议而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结构,经营数据,财务数据,许可证事项和费用,研究与开发计划,用户列表,市场计划和未来的商业计划,任何概念,意见,数据,时间表,专有知识,设计,与甲方项目成果和相关技术有关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以及乙方注意到的或甲方传递给乙方的任何文件或者信息载体。但是,如下信息不受此限:(1)已成为公知信息,而乙方对此并无过错;(2)披露时
15、乙方已经知晓的信息;(3)乙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且未附加保密的义务;(4)乙方并未使用保密信息,而自行研发获得的信息;(5)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或使用的信息。8.3 乙方发现保密信息发生泄露等事故时,应立即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合理处理措施。如乙方因其故意或过失造成保密信息泄露,乙方须承担违约金元(大写:整),补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且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将甲方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如乙方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则对甲方因此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8.4 本第8条约定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10年内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9.1 乙方提供虚假的资质证明材料,或乙方技术人员资质与甲方原始需求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人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9.2 乙方未依法与其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工资的,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且造成甲方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9.3 乙方技术人员如未按双方约定时间按时到岗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按日收取该技术人员服务单价的1%作为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报酬中直接扣除。9.4 乙方技术人员因不符合约定要求,累计被甲方退回超过【人次(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