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
《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2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称公司)承包商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神华集团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安(2016)668号)、XXX投资公司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对公司承包商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第三条本细则第一章至第七章未提及临时用工的条款适用于公司对各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第八章适用于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第四条定义与解释(一)发包单位是指以合同形式将工程建设、生产服务项目等委托给承包商的单位。(二)生产服务项目包括
2、设备技术改造、设备检修维护、质保服务、技术服务等项目。(三)承包商是指公司范围内,以经济合同或框架协议形式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服务项目的单位。针对我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特点,承包商也包括为风机设备和光伏组件等设备提供质保期服务的厂家客服队伍。(四)本细则所称临时用工,是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不足而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临时用工包括未签订经济合同的雇佣工、农民工、临时聘请到现场提供设备维修或其他服务的个人或多人。(五)对承包商严把“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以下简称“五个关口”)。(六)在承包商中落实“五个统一”,即“统一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推行安
3、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统一推行区队班组建设、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监管考核”。第五条对承包商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第二章安全责任划分第六条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对承包商负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承包商招投标、签订项目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过程监督和协调工作,结合项目规模和风险程度向项目派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二)严把承包商“五个关口”,在承包商中落实“五个统一二(三)组织开展承包商人员、临时用工进入现场(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及其它项目现场)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相关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进入现
4、场作业。(四)开工前应对承包商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五)确认承包商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人员。作业人员超过30人的应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六)审查承包商在有可能发生火灾、人身伤害以及容易引发设备停电事故作业场所,是否已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七)负责承包商履约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按规定及时清退不合格承包商,实施承包商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承包商进行公布并报上级单位备案。(A)发现承包商和临时用工在施工中存在“三违”等不安全情况,有权制止或处罚,性质严重的应立即停止工作。(九)在编制发包项
5、目概算时,应确定发包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专款专用。(十)审核承包商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批准。(十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提供项目存在的危害和风险、隐蔽工程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环境情况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十二)按照上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规定的权限组织或配合做好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报告与统计、考核与评价等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承包商对所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服务项目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履行以下主要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6、发包方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二)制定并落实与承包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三措两案”)。(S)制定项目关键节点的施工(作业)安全方案,主要包括计划、进度、措施、费用等,并报发包方审核批准。(四)承包商专(兼)职安全人员应在开工前对全体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交底,说明重点安全措施,落实作业点的安全责任人,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五)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作业)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六)服从发包方正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发包方提出
7、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七)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承担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A)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九)组织开展“三措两案”中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参加与承包项目相关的发包方要求或邀请其参与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十)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符合现场要求的人员进行作业,严格执行特种作业许可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有相应资质许可证明方可上岗。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
8、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九条综合管理部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组织制定、修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督促承包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照本制度和公司其他考核办法对归口管理单位、承包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承包商 临时 用工 安全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