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仲裁时效内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docx
《当事人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仲裁时效内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当事人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仲裁时效内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问:当事人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仲裁时效内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答:可以,但在实务操作中有可能遇到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目前该复函仍然现行有效。因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仲裁申请的
2、,如果在重新起算后的仲裁时效内,应可以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但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8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实务中,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该条规定推理,对撤回仲裁申请再申请仲裁的案例会裁定不予受理。参考法规: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和第2款,第41条;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10条第2项和第38条和第42条;3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例:2
3、3岁的女工王某于2008年3月到北京某纺织集团下属的纺织厂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协议合同协议,期限自2008年3月17日到2010年3月16日。2010年2月16日,纺织厂人事机构部门机构向王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协议合同协议通知书,劳动协议合同协议期满当日,双方办理了终止劳动协议合同协议的手续。2010年3月26日,王某的爱人刘某到纺织厂人事部,相关要求纺织厂收回与王某终止劳动协议合同协议的决定,并出示了王某在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早孕8周的超声波检查结果复印件,但上面没有医院公章,提出应将王某的劳动协议合同协议期续延至王某哺乳期满。纺织厂请示上级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公章,不能作为证明”。得到这个通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当事人 撤回 劳动 争议 仲裁 申请 时效 内还能 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