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docx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建设部决定: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二、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三、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
2、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四、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第十九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第二十条修改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本
3、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IOOO元的罚卦,,o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2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白蚁危害地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
4、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国家鼓励开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设立白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建设部 关于 修改 城市 房屋 白蚁 防治 管理 规定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