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docx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穗建规字(2023)5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和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从业主体管理1市辖区内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向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应当
2、注明“住房租赁”,从事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应当注明“房地产经纪”。2 .住房租赁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具有租赁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以下简称: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开展经营前,应当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向登记地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推送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管理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名单、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实时更新。推送信息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即时向社会公示。二、加强房源信息管理3 .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纳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管理,由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源核验。4 .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取得房源核验码后,
3、可以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门店现场或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时予以标注。5 .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对发布房源信息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发布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误导或虚假信息。对已出租或终止委托出租的房源,应当5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发布渠道上撤除。三、加强租赁资金监管6 .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该账户收取、支付租金和押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按约定履行监管义务。7 .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租赁双方当事人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收取押金的,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个月租金。住房租赁从业主体经营非自有住房的,
4、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超额部分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收取承租人租金、押金的周期与向住房权属人支付租金、押金的周期一致的除外。8 .纳入监管的租金自租赁合同生效次月开始按月(或按与原出租人约定的支付周期)自动解冻相应金额。在确保足额按期支付房屋权属人租金和退还承租人押金的前提下,可以向监管银行申请划拨支付装修改造房屋、管理成本等运营必要费用O、四、加强租赁合同管理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市场监管部门修订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将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以及资金监管内容等纳入合同示范文本。10 .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市 住房 城乡 建设局 关于 规范 租赁 市场 通知
![提示](https://www.001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