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附服务项目单及项目变更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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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消费者):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甲方监护人(如需):与甲方关系: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美容医疗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医疗美容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及效果(-)服务项目:,共个项目O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诊医师、所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信息
2、见附件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单。(-)服务实施时间:。(三)双方约定的服务效果:O第二条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总额:O费用明细见附件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单。服务费用的其他约定:O(二)除双方书面确认的费用外,乙方不再就本次服务收取其他费用。服务过程中如临时增加费用,应当经甲方同意。但乙方在突发状况下为维护甲方生命健康重大权益、根据诊疗规范采取合理诊疗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甲方应当承担。(三)付款方式:选择下列第一种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甲方应当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用。2,分次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O第三条单方解除权(-)鉴于医疗美容服务的创伤性、侵入性特征,且具有一定风险,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3、为冷静期。(二)在冷静期内,甲方有权要求无责任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三)在冷静期内,甲方实际接受服务或者未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为放弃无责任解除权。(四)甲方放弃冷静期内的无责任解除权后,在服务项目完成前仍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处理退费事宜:1 .对已接受服务的部分,甲方应当承担相应服务费用;2 .对未接受服务的部分,乙方应当退还相应服务费用,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自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按上述约定完成结算退费手续。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4、(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告知医疗服务项目有关情况。(三)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及乙方告知的内容,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以及接受何种医疗美容项目。(四)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如实告知乙方与服务项目有关的既往史、个人医疗美容史、身体状况等情况。(五)甲方应当遵照医嘱配合完成服务项目。(六)甲方有权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七)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八)甲方应当依法理性维权,不得有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合理或者超出乙方服务能力的要求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乙方承诺自身及医师、护理人员具备开展约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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