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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
2、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平战结合,专兼结合;依靠科技,提高素质。1.4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山西省境内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核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和省国防科工办有关规定执行。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 1组织体系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市、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成。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见附件U2.2应急领导机构2. 2.1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突发环境
3、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协助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省安监局分管副局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担任。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台办、太原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引黄局、山西保监局、省军区、新华社山西分社等单位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研究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
4、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领导、组织、协调特殊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较大、普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审议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宜。(4)向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2. 2.2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厅厅长兼任。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采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
5、作情况。(2)组织协调特殊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对特殊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核查,负责对重大危(Wei)险源的监管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组织调查特殊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4)组织修订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7)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装备和经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8)完成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 2.3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预单位和协作
6、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省委宣传部:根据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导,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或者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全省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省经信委: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运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学生的暂时安置和教学工作。省公安厅: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预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域暂时封锁道路,疏散群众。省监察厅:负责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其他失职、溺职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暂时基本生活救助,并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省财政厅:负责保障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省
8、级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订特殊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催促、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预特殊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污染物采集、清理与处理,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城市重点危(Wei)险企业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指导暂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指导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并协调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危Nei)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
9、现场的公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消除水路污染物。省水利厅:负责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或者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订受污染水体疏导或者截流方案,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质的疏散和转移工作,搞好善后农业生产。省林业厅:负责涉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林业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省商务厅:负责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控
10、,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外国、港澳相关人员情形下,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和提供外事政策指导及协调国外媒体、外国记者、港澳记者采访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省广电局: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宣传、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省安监局:指导事发地安监部门和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
11、因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因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省旅游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的旅游景区游客紧急疏散工作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省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的监测,负责事件现场应急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中、短期天气预报,负责提供现场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省台办: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环境事件和有关纠纷。太原铁路局:负责做好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工作;协调省内铁路涉及的铁道部其他路局的工作。省
12、电力公司: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必要时负责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的空运保障工作。山西保监局:负责协调推进保险制度在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件的落实,催促、指导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赔工作。省引黄局:配合参预涉及引水沿线、引水区域的水体、引水设施、水源等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环保厅对工程沿线水环境及供水水质监督管理;会同省公安厅负责引黄工程设施的保护及治安保卫;协调万家寨水利枢纽管理局工作。省军区:负责组织所属现役、豫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防化部队和驻晋部队参预应急救援。新华社山西分社:从
13、指挥部获权威信息后,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导,积极引导国内舆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2. 3应急工作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导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组成部门:地方政府应急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安监局。职责: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2)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组成部门: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职责:对突发事件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
14、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3)污染控制组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组成部门: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引黄局、地方政府应急机构等。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或者控制污染物的泄露、扩散,控制污染事态恶化。(4)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组成部门: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山西保监局等。职责: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负责追究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违规违纪等行为
15、。(5)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省卫生厅。组成部门:省经信委。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6)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组成部门: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台办、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地方政府应急机构等。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7)治安维护组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组成部门:省军区、省交通运输厅。职责:负责事发地周边安全警戒,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负责查处违法犯罪活动。(8)宣传报导组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组成部门:省广电局、新华社山西分社等中央主要媒体、省直主要媒体、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职责:负责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导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2.4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