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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章刻制服务突发情况处理办法1紧急送货处理办法遇有紧急订单情况,我公司在接到通知或订单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及时组织相关原材料,下发紧急订单到相关部门组织生产,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1、物资供应部自接到紧急订单时,及时了解材料库存情况,根据存存情况立即调配各种原辅材料。经常供应的客户,一般情况下我公司会根据各个客户生产情况备有一定库存量的原辅材料,如果库存量不够或没有的情况下,我公司物资供应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紧急供货通知单到相应的生产厂家,及时保证客户紧急订单的需求。2、生产部自接到紧急订单任务时,立即下达紧急生产通知单
2、到相应生产车间,车间负责人根据订单要求及时调整生产机台数量,组织相关人员进生生产,车间负责人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快速生产制。经常供应的客户,一般情况下我公司会根据各个客户生产情况备有一定库存量的产品3、紧急配送响应速度:我公司目前设有专职配送员及拥有固定的配送车辆多,可全天候调运车辆,可充分保证客户的需要。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4 .紧急配送措施:一般情况下2小时内可将印章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5 .供货保障措施及组织能力介绍为保证为贵项目及时供货,特拟定以下保障措施:6 .组建生产供应项目部针对本项目,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印章刻制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
3、印章刻制及配送。7 .交货计划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供应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8 .交货流程:(1)货物采购按照合同约定,项目经理组织采购。(2)到货检验到货后,甲方参加该产品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产品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派员参加。(3)开箱检验在仓库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我公司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产品的内外包装产品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产品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4)验收验收是我公司和采购方单位共同对产品型号、规格根据有关的产品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签署验收单。(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行质保期,质保期为一
4、年。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印章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产品质保期按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介绍进行质保。9 .质量标准:我方将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产品(1)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10 .交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如因采购方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此项通知甲方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1 .技术支持项目开启后我方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做好现场的进货供应服务工作及配合甲方办理产品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为甲方提供材料印章使用上的技术支持。2质量问题
5、处理办法如发生印章质量问题时,我公司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处理本次事件。若因我公司质量出现问题,我公司负责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接受采购人对我公司的处罚。如果出现因材质质量问题引发的问题,我公司会做到以下措施:C)问题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材质供应商告知,同时采购新进材料,重新刻制,弥补过失。自觉接受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罚条款。(2)主动配合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3)对于因为产品有缺陷,过保质期或者质量问题的,客户需要退货,工作人员安排车辆收回退货产品,将产品集中到仓库退货处理区进行处理。
6、一旦产品回收活动结束,我方将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立即采取措施,用没有缺陷的,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或替代品重新填补空缺。为避免此类突发情况的发生,我公司在刻制印章及管理方面加强管理,质量问题处理情况如下:一、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1、材料问题:如因原材料导致的生产质量问题,暂停生产并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于2日内给予回复;2、员工问题:因员工操作失误而产生的质量问题,根据质检员做的每日质量情况记录,由质量问题小组现场确认、项目经理处理为不合格产品并报财务部,3日内作出处罚决定;3、设备问题:如因生产设备等客观原因导致的生产质量问题,暂停生产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由维修人员做好维修记录,超过正常时间对维
7、修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二、客户使用中反馈质问题对客户使用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首先由业务员负责与客户沟通,并取回部分问题产品样品,由质检小组进行分析确认。根据不同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别处理:1、材料问题:由采购部门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并于3日内给予答复,并报质检组拿出处理意见;2、设备问题:召开分析会议,找出具体原因报总经理审批,转作废(次)品处理;3、生产问题:生产分厂组织质检员及班组人员,依据每日生产记录确认生产日期及数量,根据客户要求赔偿情况,总结并报总经理批准,3日内报财务处理罚款;4、业务员问题:客户提出产品质量问题后,业务员未及时反馈的,由业务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由财务报总经理批准后处
8、理罚款。三、处罚办法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原料(产品)成本价作为计算依据进行处罚。(1)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当事人承担50%责任,质检员承担40%责任,项目经理承担10%责任;(2)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当事人承担30%责任,质检员承担50%责任,项目经理承担20%责任。四、质量处理规范为规范公司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及时的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分析和落实质量问题责任,教育其他操作者避免同样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一)职责1 .技术员负责组织公司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决定以及改进措施的管理与督促实施,并组织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提出处置意见。2 .配送员负责顾客对产品质量、服务
9、质量意见的收集,参与公司改进措施分析、改进的跟踪与监督。3 .技术部参与质量问题的分析、讨论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4,各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并根据品保部处置意见,处置不合格品和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二)工作程序1质量问题的来源与内部传递(D外部信息:顾客质量投诉或有关产品、服务质量意见反馈,由外销部单证员填写“顾客意见处理单”一式两份,经外销部经理审核后,一份交品保部,另一份交责任部门。由品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查明责任落实相关责任,责任部门在3天内要将责任情况分析及纠正措施回复品保部,由品保部回复外销部并确定责任人的处理,每份反馈由品保部将最终落实的明确的责任人与相关责任情况
10、书面报告给总经理。(2)国家机构质量抽查时发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项,由技术员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生产部门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3)内部信息:产品生产过程中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批量性质量问题,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潜在质量问题,发现隐患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报告,由品保部收集整理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4)生产过程中按照检验规范和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的进行工作,生产中的抽样水平按一次抽样进行,巡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品检员应立即对操作者予以指出,并要求其立即予以纠正,同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防止误用。(5)操作者对品检员发现的质
11、量问题必须积极予以配合,针对不合格原因立即进行调整,直至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同时经品检员重新检验合格后进行批量生产。(6)对不服从品检员管理的操作者,品检员直接可以要求其停机,或向其部门经理报告并向本部门主管经理汇报情况。(7)责任部门的班组长接到品检员的报告后,应立即检查操作者是否针对不合格进行纠正并验证纠正后的效果。2.公司质量评审、数据分析等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不良趋势等,由品保部经理负责将评审报告或纪要签发到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实施和验证。(H)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1 .处理时侧重于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原因不明时或难以确定时根据损失大小进行处理;2 .通过典型问题或普遍
12、性的质量问题可以解决一类质量问题;3 .侧重生产过程中操作者的质量控制,品检员测量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确认。4 .对主观上责任心不强,质量意识淡薄违反管理制度依据损失大小加重处罚直至除名,对疏忽大意检查不全面造成顾客投诉的处理针对实际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四)质量问题的分类和处理:5 .因主观责任心原因造成顾客投诉或批量不合格的处理:(1)操作、包装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质量意识淡薄,A、为交货而不顾产品质量造成如废钉,弯钉,数量短少,包装有明显破损,产品外观明显不合格,如变形、凹陷开裂、产品外观不合格等;B、包装管理或操作人员违反包装规定,造成质量隐患的;第一次给予50元处罚,第二次给予10
13、0元处罚,第三次予以除名,工段长和部门经理酌情给予50700元处罚。(2)操作人员因工作粗心或操作工疏忽大意造成客户投诉如标签漏贴,小盒规格混消,产品混规,内装产品有包装标识不一致,对包装工予以处罚50元/次,工段长和部门经理处罚50元/次。(3)业务承办人员因工作疏忽出现差错造成顾客投拆的,视损失大小进行相应处罚,对责任人的处罚,不低于100元/次,部门经理处罚50元/次;(4)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现质量问题,在要求进行返工或分选等处理时,处理不彻底造成顾客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对操作者进行50-200元处罚,工段长和部门经理处罚50元。(5)己经发生过类似顾客投诉,也制定措施而未按措施予以实施又再
14、次引起客户投诉的,给予责任人和其部门经理200元处罚,造成损失时,视实际损失情况加倍处理。(6)对未按工艺、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造成质量隐患一经发现给予50元处罚,引起顾客投诉并造成质量损失,按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处罚:A、损失在IOOo元以下者,由责任人承担200元赔偿;Bx损失在IOOO元一5000元者,酌情由予责任人承担300元一400元赔偿;C、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10%的赔偿。D、以上责任人员分担比例为:主要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40%,如果损失达到批次性质量问题分摊比例为主要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30%,品质人员10%;以上行为经培训教育仍然不改的,
15、全额赔偿造成的损失直至除名。6 .因客观原因、不易发现或目前难于解决造成客户投诉的问题处理(1)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因认识不足首次发生的质量问题如生产过程中质量波动、设备故障或计量器具偏离校准状态造成的不合格,对直接责任人按损失情况酌情处理。(2)已经发现不合格先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外销同意让步接收处理,发货后造成的投诉,不再处理责任人。(3)因生产紧急,人员变动将不具备上岗能力的人员调动进行操作使产品质量不稳定,出现不合格品,处罚工段长和部门经理30元/次,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4)所有由责任人造成的质量处罚必须由其本人承担,不得由其班组其他人员进行分摊,若有违反加倍从其本人工资中再次扣除。(5)违反以上规定,经培训教育不改,造成累犯的加倍处罚,属主观故意,造成损失严重的,由经理决定严惩。7 .其他未规定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执行。8 .质量问题处理后品保部应针对发生的原因组织制定纠正措施,按改进控制程序执行。并对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证。(1)质量培训:所有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顾客的意见反馈及处理措施由品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人员包括责任人员、责任班组和部门经理。学习后须经本人签字予以确认,确认本人已经学习并认识和了解了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2)相关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无论生产任务和交货期紧急与否必须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