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业务学习制度(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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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业务学习制度1、各级医务人员因突出学习重点,住院医师以下以学习三基理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为主。主治医师以上应了解国内外新进展,学习和应用新技术。2、科内每月2次以上业务学习讲课,主治医师以上至少每半年一课,鼓励其他医技人员积极参与。各科的业务学习应制定年度计划,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持人等记录在培训记录本中,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培训实施情况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进行考核。3、为扩大知识面,及时了解相关的知识,医院将不定期请院内外有关专家讲授新技术、新进展,或三基讲座。4、每年科内结合科室医务人员考核标准对不同职称人员进行相应级别的业务考核。5、通过学习,要求临床医师至少获得本科学历,医技科室至少获得专科学历。6、鼓励撰写论文,及时总结经验。7、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遵照医院规定,必须有论文在会上发言。8、科内业务学习、外出进修、短期学习必须作好记录。9、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科内业务建设,更好的为病人服务。10、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11、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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