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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旅游景区坡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事故事件教训,切实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保障广大游客以及工作人员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组织开展安全自查1 .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做好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1)制定加强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各镇、经开区落实属地责任(以下均需各镇、经开区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重复列出)。完成时限:
2、2023年3月中旬。(2)按照XX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玻璃栈道等旅游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将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每年四季度制定考核细则时落实,来年一季度开展现场考核。2 .深入梳理本地、本行业领域在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堵住安全盲区漏洞。(3)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风险分析,研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区自规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4)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研究探索旅游
3、行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提出工作建议。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5)将强化A级旅游景区内的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纳入区局对各镇、经开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局直属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年度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考核促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3 .开展专项行动,迅速部署本地有关部门联合排查现有的玻璃栈道类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推动有关方面对相关玻璃栈道类项目该检测的检测,该维修的维修,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避免“带病运行”酿成事故。(6)立即开展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设计、
4、施工建设、验收、运营情况摸底调查。督促各镇、经开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本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摸清玻璃栈道底数,排查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地区、景区、年份、管理机构、施工建设验收情况、审批情况、存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责任单位等),推动隐患整改。发现风险隐患的,立刻停止运营并组织整改,在通过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后方能继续对外开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提供必要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2023年3月中旬完成摸底。(7)立即开展自然保护地(含水利风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验收、运营情况摸底调查。摸清玻璃栈道底数,排
5、查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地区、景区、年份、管理机构、施工建设验收情况、审批情况、存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责任单位等),推动隐患整改。发现风险隐患的,要立刻停止运营并组织整改,在通过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后方能继续对外开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提供必要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3月中旬完成摸底。二、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落地4 .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演练,保障运营安全。督促景区管理机构加强
6、玻璃栈道类项目把关,确保项目审批手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强化对相关经营单位的日常督促指导,严禁未按照规定擅自建设运营玻璃栈道类项目。(8)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以及“谁的场地谁负责”等要求,将有关玻璃栈道类项目的安全管理作为管辖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安全管理,指导、检查和督促有关经营主体、景区管理机构落实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范。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9)全面压实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类项目游客安全管理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
7、标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并建立游客疏导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定期检测、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全面细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0)督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督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5 .督促旅游景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测检验,存在
8、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I1)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对于旅游景区内尚未开放的玻璃栈道类项目,开放前征求意见环节,指导各级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依据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对项目进行必要评估。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2)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测检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在A级旅游景区复核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的,暂缓通过复核,情况严重的,按程序取消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出现安全问
9、题的,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时实行“一票否决二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6 .在水利风景区认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2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认定为水利风景区。(13)严格执行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国家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方案等,按照权限在对水利风景区开展认定、复核和监督检查中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管理。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4)严格执行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督促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保障设施,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管理
10、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7 .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有关通报或信息依法依规查处栈道玻璃等建筑材料质量违法行为。(15)加强线索来源管理,对举报、上级交办及其它部门移交的有关案件线索及时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对非法制售行为追根溯源,实施全链条打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8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和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督促指导,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管控要求的玻璃栈道类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查处。(16)督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强日常巡护巡查,对不符合自然保护
11、地规划和管控要求的玻璃栈道类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9 .依法依规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相关工作。(17)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10 .明确新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符合用地、生态保护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风险源头管控。(18)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按职责做好权限范围内
12、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9)指导自然保护地(含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规范玻璃栈道类项目审查审批程序。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督促自然保护地(含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科学合理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督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强项目选址把关;督促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1)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I1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建设过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
13、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满足结构安全的要求,鼓励采用安全冗余更高的推荐性标准。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2 .强化安全评估,督促经营单位定期对已建成的玻璃栈道类项目进行检验或检测,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满足安全要求。(22)督促有关管理机构和经营单位增强安全意识,定期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检测维护和风险评估,严格控制游客容量,确保设施承载能力满足安全要求。牵头单位:区自规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3 .健全各有关部门联合监管以及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玻璃栈道类项目在整改到位
14、前要坚决依法责令暂时停业,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按程序予以关闭,对拒不整改、冒险经营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落实会商研判机制、信息通报机制、预警发布机制,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行业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区自规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4)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时段节点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将A级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纳入检查排查内容。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4 .严格事故调查,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的基础
15、上,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主体和主要负责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25)依法牵头开展事故调查,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敷衍塞责、治理不力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5 .加强旅游发展等有关政策规划的宣传解读,引导旅游景区科学评估玻璃栈道类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避免盲目跟风建设。(26)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现有玻璃栈道类项目的政策法规学习和安全管理,引导A级旅游景区理性评估玻璃栈道类项目,避免盲目跟风建设。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7)通过举办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等方式,切实增强文化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意识,提升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6 .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支撑机构积极参与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安全评估和检验检测,做好有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玻璃栈道类项目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28)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