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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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指导意见时间:2016-12-0109:57来源:未知阅读:17012次【字体:大中小】【颜色:红绿蓝黑】【打印】【关闭】黑建规(2016)3号关于印发关于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地)、县人民政府,省农垦、森工总局: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五十三次)会议精神要求,”由省住建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出台加快推动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现将关于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
2、给你们,请各地按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林业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16年2月3日关于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许可速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冬季漫长、施工期短等实际特点,现就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经济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破除部门局限
3、,减化办事流程,着力解决职能交叉、责恻兑节、多头许可、互为前置等问题,把优化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环境作为三严三实”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动力度。二、基本原则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工作要依据建设程序,并遵守以下基本原则:(-统一受理。各市县政府要指定部门或窗口统一受理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请,并将各许可相关部门所需要件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单位,由统一受理部门或窗口分送各个行政许可部门,并提出具体要求。(二)联合许可。各市县政府组织各许可相关部门,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许可,同时做好联合咨询、联合审查、联合公示等工作。(三)并联许可。各许可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
4、门许可工作,在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并联许可,提高许可效率。(四)统一收费。涉及许可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许可相关部门核实收费金额后,由各市县政府指定窗口统一收取。(五)统一时限。许可联席会议通过之日,即认为是各许可相关部门受理起始时间,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本部门许可事项。三、工作流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许可工作实行一表、二单、三会制度,一表是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请表;二单是指各个许可相关部门的许可单和收费单;三会”是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受理预审会、许可审查会和联席许可会。各市县政府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市(县)长或常务市(县)长牵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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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提高 全省 保障 安居工程 项目 行政许可 效率 工作 指导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