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器械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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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0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63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医疗器械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安排()职称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28日。2月28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3月9日17时前,中报单位需在中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退回修改的
2、申报记浆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M日,未在此时点之前缴费的,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缴费通知书。(二)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受理专业范围:医疗器械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其中:申报医疗器械专业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从事医疔器械研发、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安装维修及标准化等技术岗位。(四)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与学苑大道交汇处南山智园二期D2栋16楼。(五)受理咨询电话:0755-26552511(六)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
3、位违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12333。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1 .执行广东省医药行业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31号)。符合评审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按照规定需由推荐人出具推荐意见的,请从系统下载深圳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按要求填写,连同推荐人职称证书扫描件,一并上传到系统中提交审核。2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要求,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
4、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继续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4)223号)的规定。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的规定。(二)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
5、待。中报人填报的资历信息、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学历(学位)证须提交证书扫描件。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对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6、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I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截止时间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于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3)33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中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
7、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填写MJ报系统“业绩成果”、“获奖情况”、“论文、专著、会议宣读论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未发表)”、“专利及著作(已登记著作权)”信息项时,勾选是否代表作,最多填报3项,代表作信息将在评审表中展示。(四)论文著作等学术成果条件执行广东省医药行业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31号)。其中:1 .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相应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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