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调整基本工资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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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根据省市安排,我县即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的调整工作,正式调资文件待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将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调资的范围1、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7月1日在册及以后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含2016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离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县处级副职每人每月增加500元)。二、关于执行时间本次调整基本工资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统一从2016年7月起执行,按实际月份补发到年底,对2016年7月以后退休的人员,按其在职工作的月份调整并计算补发,在
2、职期间调整的基本工资增资不再与养老金挂钩。三、新调动工作的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手续由现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四、2016年16月职务变动、新提拔的科级干部按照变动后的新职务待遇调整基本工资,其工资标准可联系工改办查询确认。对2016年7月1日后职务变动、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仍按原职务调整,待本次调资结束后再办理晋升工资手续。五、2015年12月以前取得学历、2016年前半年兑现工资的人员,按照已经发文通知的标准调整基本工资;2016年1-6月取得学历尚未发文兑现工资的人员,暂按原工资标准调整,待后按新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六、2016年正常晋升工资(含级别晋升、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和薪级)的人员,在今年正常晋
3、升的基础上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的文件已经印发,请各单位派人到工改办领取。七、2016年7月以前已经发文转正定级的人员,按照定级后的最新标准办理调资手续。八、2016年7月以后跨县区、跨省市调动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由现单位调整,个别情况可联系工改办与对方地区联系确认。九、2016年以来调动工作的人员,工资关系未转移的,请尽快转移,原单位要按照最新工资办理转出手续(当年正常晋升、艰苦边远调整等一并计入),要将工资档案填写后连同工资明细介绍信一并转移。十、本次调整工资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上报(上报安排附后),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业务人员切实负起责任,把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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