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女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女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公司女员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甲方名称:XX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名称:XX公司工会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XX公司印制XX公司工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发挥女员工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工会条例(试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XX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XX公司实际,制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由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公司全体女员工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各级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各级单位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协助党组(党委)和公司做好
2、女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女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第二章女员工权益保护第三条公司与女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条公司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当男女平等,凡适合女员工从事的岗位或工种,不得拒绝聘用女员工。第五条公司应有计划地加强对女员工教育、培训、提拔、使用。每年女员工培训面不低于60%。第六条工会要积极协助公司做好女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女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女员工业务技能水平。第七条公司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员工,给予特殊保护。第
3、八条不得在女员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公司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十条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员工,在月经期间,公司对其暂时调整,安排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1至2天。对从事其他工种的女员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照顾。第十一条对怀孕的女员工,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出勤。第十二条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女员工,不安排其从事
4、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减少相应工作量。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提前休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十三条女员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女员工生育给产假15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另行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母乳喂养的,需爱婴医院出具证明,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增加产假,最长不超过30天。男方陪护假20天。二、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
5、每个工作日内给予60分钟的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6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为出勤。四、女员工产假期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女职工的产假待遇。男员工依法享受生育护理假期,其间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奖金。五、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比照公司有关病假待遇处理。第十四条女员工在哺乳期间内,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十五条女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
6、资、奖金。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对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给予相应的假期。第十八条女员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员工由于政策内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等所发生的费用按下列情况报销:一、凡女员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二、凡女员工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国家规定报销相关费用。第十九条所在单位每月按阻元标准发放女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条每年对女员工组织一次妇科病普查。第三章合作与监督第二十一条公司支持工会女员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当占一定比例,女员工代表参与公
7、司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中有女员工代表。第二十二条为实施对公司和女员工的有效权益维护,公司与工会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就企业女员工权益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第二十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成立对等人数的监督小组,每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首先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请求上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并参与处理有关争议。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通过后即行生效,双方必须依法履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不因人事变动而变动。公司方:(盖章)工会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