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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奖励处罚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二、奖惩的原则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 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3、,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球后。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 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
4、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3. 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3. 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3.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3.6 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3. 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3. 6.2通报表扬当0发100-500元;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3.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延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3.1.1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
5、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3.1.2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4. 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4. 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4. 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4. 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4.1 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
6、损失需负赔偿责任;4. 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具体奖惩内容(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5. 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晋升调薪息息相关;5. 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5. 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岗;5. 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
7、事项:6. 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5. 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5. 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5.1 行政人事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5.2 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
8、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5.3 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6. 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公司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9、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岗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
10、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
11、、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
12、、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Io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三)先进员工奖:(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肚匕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IoOO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现)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4)其他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
13、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A)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
14、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
15、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1 .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2 .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3 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4 .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闹嬉戏;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6 .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7 .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8 .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1 .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2 .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3 .无故不参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