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避免发生人身触电或其它相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承包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1.3 术语、定义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标准成套配置(如插头、联机、插座、开关箱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用于临时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电气设备等。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1.3.1 动火管理区:是指主体生产车间、库房及其它具有易燃易爆可能性的场所。1. 3.2供电单位:是指各单位/界区变配电所、电气值班室。1.3
2、.3 用电单位:是指施工单位、具体作业单位、承包商。1.3.4 工具:13.4.1I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体。13.4.2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1. 3.4.3I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或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1.4原则1.4.1 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专工或专业电工设计及实施。1.4.2动力和照明线路必须分路设置。1.4.3动火管理区临时用电作业前应
3、先办理动火作业票。1.5职责1.5.1供电单位1.5.1.1审批本单位界区内临时用电作业票,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和拆除用电设施。15.12确认本单位界区内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1.1 5.13负责对用电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和接线没有损伤。1.1.2 属地单位确认本单位界区(含业务管辖界区)内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1.1.3 用电单位1. 5.3.1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票办理及实施。15.3.2负责电动工器具完好性检查,电动工器具绝缘、电源线等完好有效。1.5.3.3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5.4各板块15.4.1负责监督
4、、检查所辖单位本制度执行情况。1.5.4.2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2管理内容2.1 防护措施2.1.1 一般预防措施2.111临时用电设备经专业电工检查,保证设备和接线没有损伤。2.112通过门道或其它夹紧点布置电线时,应提供保护,以避免损坏。2.113电源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或聚氯乙烯绝缘电缆,需悬空或沿墙敷设,使用时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2.11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穿越道路时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应加设标志和防护套管。2.115电缆置于地面时,应采取防碾压、防盗割、防挂蹭和防漏电伤人等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如在过路处,必须穿硬质套管保护,
5、管口应加装护套。2.116移动式电线电缆,每IOOm内接头不得多于2处,且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接头浸水、淋雨或贴靠地面。2.1.17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震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伤害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118有蒸汽、腐蚀性介质、爆炸性介质或特别潮湿的场所,严禁使用有中间接头的线缆。2.119采用插线板的临时用电,插线板的引线不得有接头,严禁电缆两端均装插头。2.1.1.10电缆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相距0.3m以上,与热力(蒸汽)管道间距应在In1以上。2.1.1.11临时接线悬挂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时,应使用不导电材料。2.1.1.12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
6、0V的绝缘铠装电缆或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2.1.1.13在临时用电设备及电源接引点上标示电压等级和危险标识,应有防御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2.1.1.14临时供电设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2.1.1.15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必须接地。2.1.1.16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2.1.1.17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安装位置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3米。2.1.1.18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2.1.1.19临时用电设备的
7、自动开关和熔丝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2.1.1.20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o2.1.1.21固定式配电箱、开头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o2.1.1.22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2.1.1.23临时用电电源不得直接在电气柜上接引,必须设置保护开关。2.1.1.24全部临时线路必须由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2.1.1.25禁止一个开关同时启动2台及以上电气设备。2.1.1.26首次使用容量超过50kw以上(含50kw)的设备,用电单位必须提交有关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材料,经供电
8、单位确认后报电气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票。2.1.1.27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2.1.1.28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2.1.1.29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2.1.1.30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际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黄金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2.1.2个人防护临时用电作业人员须按
9、相关作业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眼镜(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2.1.3危险场所的预防措施2.1.3.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动火作业分析标准,并办理动火作业票。2.1.3.2装置区、罐区及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使用。2.13.3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密封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2.13.4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同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
10、2临时照明2.2.1使用合适的灯具或具有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2.2.2不允许采用单根导体照明。不得使用自身电线来悬挂临时照明。2.2.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手持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所用行灯应带有金属保护罩,在特别潮湿和金属设备内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2. 2.4化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2.3 架空线路和地面走线2. 3.1临时线穿越厂内交通道路及消防通道,因条件限制无法架空时,必须采用套管保护并加以固定。3. 3.2临时线架空时,必须用绝缘支撑,现场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采用木杆、木横担,严禁在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4. 3.3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
11、米,穿越厂内主要交通干道不得低于6米,穿越厂内次要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时不得低于5米。5. 3.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尽可能避开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6. 3.5对需要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2.4 手持电动工具及潜水泵管理2.4.1工具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2.4.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2.4.3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2.4
12、.4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使用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2.4.5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Q,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Q,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2. 4.6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并上锁挂签或拔掉电源插头。2.5临时用电许可票的审批2. 5.1各单位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经供电单位确认安全措施并签署意见,用电单位及属地单位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由属地单位车间主任审核批准,未设车间的单位由工段长审核批准。3. 5.2接入电源使用功率超过200KW(含200KW)的设备,须经供电单位确认后报总调度室。4.
13、 5.3供电单位、用电单位根据临时用电申请,对相应供电设施、用电设施进行检查。5. 5.4审批部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6. 5.5由申请人提出,并在作业票上明确标注作业票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7. 5.6临时用电结束,用电单位持作业票联系供电单位拆除,并签字确认作业票关闭。8. 5.7临时用电作业票有效期为15天,超期继续使用必须重新办理用电手续。9. 5.8任何一方发现工作安全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有权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票收走并告知用电单位,同时终止作业,告知批准人作业票被终止的原因并签字认可。10. 5.9当临时用电的用途、地点、符合、设备以及外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用电单位有权中止作业,通报生产单位,异常情况过后确认恢复工作。11. 5.10外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施工单位应向所在作业单位及其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办理临时用电,供电单位做好计量工作。12. 5.11需长期使用的临时用电(6个月以上),应改为固定用电。13. 5.1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接班室张贴。第三联作业现场明示。3附则3. 1本制度由各板块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