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办理操作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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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业务办理操作程序一、对外办理的主要业务内容金融机构再贴现管理;流动性再贷款的管理;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对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二、办理程序(一)对金融机构再贴现的管理程序根据再贴现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再贴现实行限额管理。宿州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再贴现业务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增加限额,经合肥中心支行批准后,在下达的限额范围内发放再贴现。县支行只具备再贴现业务的初审权,对符合条件的应逐笔报中心支行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具体的再贴现手续。对办理再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金额超过IOOO万元(含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商业汇票
2、,需报合肥中心支行审批。业务操作流程:1 .申请:辖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等向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递交再贴现申请表,并提交商业汇票、贴现凭证及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复印件。2 .审查:对市辖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再贴现申请,由宿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负责审查;对县辖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再贴现申请,县支行要及时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要签署意见并将再贴现申请表,连同商业汇票、贴现凭证、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复印件,报宿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审查。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经办人对照再贴现有关规定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审。3 .审批:货币信贷部门
3、审查后,报分管行长(行长)审批。4 .发放:经领导审批同意的,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再贴现限额。对县级金融机构的货币信贷部门向县支行下达再贴现额度通知书,县支行货币信贷部门凭此通知书办理再贴现发放手续,在“再贴现凭证”上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后,交会计营业部门向申请行执行划款。对直接受理的再贴现,货币信贷部门凭再贴现申请表,在“再贴现凭证”上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后,交由营业部向申请行执行划款。5 .收回:再贴现到期前中心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匡算邮程及时向承兑行办理委托收款。如遇到拒付或退票的,会计营业部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从申请行的存款帐户收取票款。对以回购形式办理再贴现的,在回购到期时,由会计营业部
4、门及时收回再贴现资金。6 .核对:按旬将再贴现台帐与营业部门进行核对。(二)流动性再贷款的管理程序1.头寸贷款管理程序。根据短期再贷款头寸贷款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逐笔审查、逐笔申请限额管理。宿州市中心支行对申请行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合肥中心支行申请限额,在限额范围内发放短期再贷款。业务操作流程:(1)申请: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出现临时头寸不足,原则上通过向上级行申请调资金解决,临时解决不了的可向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递交申请,宿州市中心支行审查同意后,贷币信贷部门及时上报合肥中心支行申请增加短期再贷款限额。(2)审查和审批:接到商业银行申请头寸资金的报告后,货币信贷部门经办人按
5、照人民银行短期再贷款办法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查,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审查意见,上报分管行长(行长)审核。经分管行长(行长)同意后,上报合肥中心支行审批,申请增加短期再贷款限额。(3)发放:经合肥中心支行审批同意后,宿州市中心支行与借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加盖本行业务公章,并填写贷款凭证,货币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贷款凭证上签字,加盖科室业务公章,交会计营业部门向申请执行行划款。接到合肥中心支行寄达的贷款额度通知书后,登记相应台账。(4)收回:贷款到期,由会计营业部门收回。对逾期头寸贷款,由会计营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5)核对:按旬将短期再贷款台帐与营业部门进行核对。2、对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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