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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国道 246 线配套临时水稳站 (兆雅)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0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8六、结论 4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4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道 246 线配套临时水稳站 (兆雅)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兆雅镇燕岩村 14 社地理坐标( 105 度
2、 34 分 40.267 秒, 29 度 0 分 29.3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 造 (C302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川发改基础2015905 号总投资(万元)125环保投资(万元)18.5环保投资占比(%)14.8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面积(m2 )6000专
3、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 、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 15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提 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 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 1 地 表 水土 壤物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 影响。准入环境管理, 不断改进和完善依法、科学、公开、廉洁、高效的环评管 理体系。在项
4、目环评中建立“三线一单”约束机制, 强化准入管理。建立项 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强 化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 1-1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内容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泸县兆雅镇燕岩村 14 社,建设用地不在上述 符合区域范围内。生态保 护红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泸州市属于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地包括合江县福宝镇及自怀镇、古蔺县黄荆镇、叙永县水尾镇部分区域。符合根据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 量公报,区域地表水环境质 量不能满足
5、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 类水域标准要求。但本项目 运营中生产废水可回用,不外 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 后,由周边农户自行挑取作农 肥,不会加重区域地表水环 境负荷。根据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公报,区域内的常规污染物 因子 PM2.5 不能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大气环环境 气 质量底线境质量为不达标区。本项目 运营期能源采用电能,项目 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 粒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 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大符合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泸州市土壤种类丰富,全市 共有 6 个土类、 11 个亚类、 32 个土属、 89 个
6、土种。矿区 与工业广场历史未进行开发 利用,土壤质量维持自然状 况,总体较好,具有土层深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声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 环境 质量 目标 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厚、土壤肥力高、矿物质含 量丰富、胶质好等条件。本 项目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 地面重点防渗,制定严格的 危废转运制度,产生的污染符合 2 资源利 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
7、利用 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 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 板”。相关环评应依据有关资 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 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区分不同行业, 从能源资源开 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 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 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本项目临时占用土地,但建 设用地在国道 246 线泸州段 红线范围范围内,待道路建 设完成后, 该工程也随之拆 除,不再使用(预期服务期限 六个月)。项目运营过程中使 用的能源为电能,区域内有 充足的电能供给;同时项目 运营过程中用水量较小。因 此,该项目的资源消耗量相 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 保护红
8、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 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 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 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 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制 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充分发 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 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为其他水泥类似制品 制造(C3029), 属于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允许类, 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同时经查阅长江经济 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可知,本项目不属于该指南 中禁止建设或扩建的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未涉及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符合2、用地符合性分析该道路工程现处于建设阶段, 其开工前于2015年8月26日取得了四川 省环境保护厅 (现四川省生态环
9、境厅)关于省道307线泸州段升级改造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5407号) ,手续齐全。本项目位于泸县兆雅镇燕岩村14社,属国道246线道路建设基础配套 设施临时工程, 待道路建设完成后,该工程也随之拆除,不再使用(预期 服务期限六个月)。项目在国道246线泸州段已规划红线范围,不新增占 地,因此符合泸县兆雅镇相关规划要求。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用地符合规划。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 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建设项目,视为允 许
10、类建设项目;其生产工 艺和设备均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国道246线道路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临时工程,该道路工程已于2015年12月21日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46线、353 3 线泸县立石镇至江阳区江北镇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 改基础2015905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4、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2019年8月27日, 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具体实施细则与本项目符合性见下表。表 1-2 项目
11、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摘录)序号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 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 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 活动项目选址不在自 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2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 立各类开发区;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 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 他建筑物。项目选址不在风 景名胜区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改 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
12、排污量。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设置化工原 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 以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 放场所和转运站。项目选址不在饮 用水保护区内符合4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 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经 营性取土和采石(砂) 等活动;禁止从事网箱 养殖、施肥养鱼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 止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 道。项目选址不在饮 用水保护区内符合5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除应遵守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取)
13、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 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畜禽 养殖场。项目选址不在饮 用水保护区内符合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挖沙采石。项目选址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符合7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 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 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项目选址不在长 江岸线保护区内符合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项目选址不在全符合 4 910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 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保护区、保留区符合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 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 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 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 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 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 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项目选选址不在 生态红线范围内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 查、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 施、军事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 的民生项目(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 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 础 设 施 、 易 扶 贫搬 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