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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个人合伙协议书合伙人:年 月 日个人合伙合同合同编号:姓名:,性别:,年龄:9住址:(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 年。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一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三)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本合同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
2、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第七条 入伙、退伙、转让()入伙1 .新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合同。订立入伙合同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 .除入伙同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1 .合伙人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合同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合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未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都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
4、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合伙人以为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1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
5、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 .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4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有权查阅账簿。5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6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合同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7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合伙企业
6、因出现下列情形解散:1 .当合伙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2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欹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合同第六
7、条的办法进行分配。5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清算时合伙企业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合同第六条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条违约责任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一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
8、造成的损失。3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4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监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 .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按退伙处理。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
9、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 .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1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为期 年。6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伙人: (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