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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第一章特别签订条款第1条立约人1.1 贷款人(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阳妞住所:和XXXXXXXXX2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mx电话:024-232XXXX12借款人:XX住所:辽宁省沈阳XX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居民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99XXXXXXX1. 3抵押人:XXXXX住所:辽宁省沈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居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990XXXXXXXXXXX1.4保证人:/住所:/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本合同当事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2条贷款用途及所购房产借款人或抵押人从(以下简称“售房人”)处购买如下所示的房产,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贷款人同意提供此项贷款。2. 1房产名称及处所:铁XXXXX西路58-1号(3-6-1)2.2 建筑面积:63.69平方米2.3 购置价:伍拾捌万陆仟元2.4 评估值/协议价:2.5 房产买卖合同编号:/2.6 房屋产权证编号:第3条贷款币种与金额人民币(大写)一拾壹万元整,具体贷款金额以借款借据为准。第4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360个月,即从2023
3、年03月29日起到2051年03月29H止。具体贷款期限及起止日以借款借据为准。第5条贷款利率与利息5.1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以下二选一):5.1.25.1.1固定利率。5.1.2浮动利率。5.2 关于基准利率的约定(以下三选一):5.1.25. 2.1本合同执行利率以贷款放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PR)为基准利率。6. 2.2本合同执行利率以贷款放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PR)为基准利率。7. 2.3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为基准利率。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利率政策变化导致需对基准利率进行调整的,贷款
4、人有权结合市场情况或自身信贷政策情况直接调整本合同的基准利率以及利率定价方式。贷款人在进行上述调整前,将提前一定合理时间通知借款人,通知将采用手机短信、网点公告或其他贷款人认为合理的方式之一进行。如借款人不接受基准利率变更的,可提前还款,否则视为借款人接受基准利率的变更调整。5.3 利率调整幅度:在第5.2条选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以下第1工1条执行:5.3.1加70个基本点(1个基本点=1/10000)。5.3.2减,个基本点(1个基木点=1/10000)。5. 3.3其他:/o5.4执行利率:本合同放款时的执行利率以借款借据约定的执行利率为准。年利率与月利率、日利率的换算方式见12.2条
5、约定。5. 5利率调整方式: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发生变化的,本合同执行利率按第12.1条约定的固定日方式进行调整。5.6罚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其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在本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本合同中贷款本息均含本金、利息、罚息、复息等)清偿完毕为止。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其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日在本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在.00%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复息。第6条贷款发放及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按照贷款人的有关规定办妥贷款手续后,贷款人将贷款划入借款
6、人第一扣款账户内。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申请、支付方式、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以借款借据为准。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贷款人相关规定的,贷款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支付。除此之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均须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在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的情况下,借款人在此同意并确认:贷款人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第一扣款账户后立即根据借款人在此的事先委托将贷款转入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名下的账户。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第7条贷款归还借款人在此选择按月结息,按月还本,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具体约定见第13.1条),
7、并委托贷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从以下扣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扣款账户以借款借据为准。第一扣款账号:6214XXXXXXX20827,及第二扣款账号:/O(借款人须确保上述账户内供扣款的款项为活期存款且足额,如因活期存款不足导致其他类型的存款(如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被贷款人扣划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第8条保证期间为以下第(大写)/种: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贰、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抵押人持抵押物之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或/和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人保管之日止。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o第9条合
8、同要素变更9.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申请对以下合同要素进行变更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收取/作为合同要素变更违约金。9.1.1 浮动利率变更为固定利率9.1.2 贷款展期9.1.3 贷款期限缩短(如因提前还款导致贷款期限缩短的,贷款人仅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不再收取合同要素变更违约金)。合同要素变更违约金按照借款人申请变更的合同要素类型和变更次数分别分次收取。9.1.4 利率贷款合同要素变更的,违约金收取标准适用双方签署的固定利率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第10条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大写)贰种方式解决:壹、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贰、
9、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叁、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11条本合同一式)(大写)份,均有同等效力。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抵押登记部门及/各执壹份。第二章借贷条款第12条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及换算12.1 利率调整方式12.1. 1浮动利率调整方式12.1.1 .1次期调整:指利率调整当期仍执行调整前的基准利率标准,从下期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标准。12.1.2 .2固定日调整:指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最新的基准利率标准,1月1日前后分段按日计息。12.1.3 11.3按季调整:指利率调整当期、下期(即第一期)和下下期(即第二期)仍执行调整前的基准利率标准,从第三期开始执行调整
10、后的基准利率标准。扣款日指借款人在借款借据中指定的扣款日。“期”指上一个扣款日(含)至下一个扣款日(不含)之间的期间。以利率调整日为参照日,“当期”指参照日前一个扣款日至参照日后第一个扣款日(不含);“下期”指参照日后第一个扣款日至参照日后第二个扣款日(不含),即第一期;“下下期”指参照日后第二个扣款日至参照日后第三个扣款日(不含),即第二期;以此类推。12.1.4 .4次年对应日调整:是指从放款后的次年起,每年的放款日对应日(指每年与放款日同月同日)开始,执行利率以该日前一个工作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PR)为基准利率,直至下一年的放款日对应日(不含)。放款日对应日前后分段按日计息。12.1
11、.5 固定利率调整方式12.1.5.1 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的贷款,贷款执行利率保持不变,不受贷款基准利率变化的影响。12.1.2.2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参见固定利率协议书。12.2利率换算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换算公式为:月利率二年利率12;日利率二年利率360012.3本合同有效期及贷款存续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或者借款人出现不利于贷款人风险管控要求的情况,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利率中利率调整幅度或利率调整方式等相关要素进行调整。贷款人在进行上述调整前,将提前一定合理时间通知借款人,通知将采用手机短信、网点公告或其他贷款人认为合理的方式之一进行。借款人对上述调整有异议的,可选择提前
12、还款,否则视为借款人同意接受上述调整。借款人预留在贷款人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如因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借款人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贷款人通知短信无法送达至借款人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缩短贷款期限的,贷款利率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第13条贷款还款方式13.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以下一种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款方式以本合同第7条确定的为准。13.1. 1等额还款:即借款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每月应还本息按下列公式计算:还款月数每月应还本息二贷款本金X月利率X(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T13. 1.2等额本金:即借
13、款人按月归还等额本金,归还每月利息,每月应还本息按下列公式计算:贷款本金每月应还本息=M贷款本金一累计已还本金)X月利率还款月数13.1 .3到期还本借款人须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贷款按日计息,可按月或到期一次性结息。具体结息方式以贷款人确定的为准。13.1.4自主月供还款法:具体以自主月供协议书约定为准。13.1. 5本金归还计划借款人在此选择本金归还计划的方式归还贷款本息,本金归还计划法是指借款人自主设定计划归还贷款本金的还款方式,还本间隔期最短不得短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借款人按约定日期和约定还本金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还本日期与还本当月的还息日期
14、相同。本合同下具体还本日期及金额详见附件本金归还计划表。13.2 扣款日不得指定29、30、31日为扣款日。13. 2.1采用等额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的:首次扣款日:若扣款日日期大于或等于放款日日期,首次扣款日为放款日次月的扣款日:若扣款日日期小于放款日日期,首次扣款日为放款日下下月的扣款日。末次扣款日:末次扣款日为贷款到期日。扣款金额:若首次扣款日日期不等于放款日日期,首次扣款金额为当期本金加上贷款发放日至首次扣款日之间利息(按日计息):若首次扣款日日期等于放款日日期,首次扣款金额为当期本息(按月结息),此后,每月扣收贷款当期本息(按月结息);末次扣款金额均为贷款剩余本金加上前一扣款日至末次扣
15、款日之间的利息(按日计息)。因贷款利率调整方式变化或基准利率调整等因素而导致的计息规则发生变化的,具体计息方式以贷款人确定的为准。14. 2.2采用到期还本方式还款的:按期结息的,每期指定扣款日(以贷款人个人贷款系统扣款日期为准)扣收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日扣收前一扣款日至末次扣款日的利息和贷款剩余本金;到期次性结息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扣收贷款利息和贷款剩余本金。第14条提前还款14.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违约金之后,贷款人为其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对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提前还款前己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从前一还款日至提前还款日按日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提前还款后的每月还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根据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重新确定,但贷款利率不因提前还款而发生变化。15. 2贷款人向借款人收取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第15条贷款扣划15.1 借款人保证在每个扣款日前(不含扣款当日)在本合同约定的扣款账户内存放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直至贷款人完成扣款,否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