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医保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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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各学院:根据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云医保2023151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校医院于2023年1月K)日已转发各学院通知,现就近期学生关注的新医保政策相关内容再次通知,具体如下:一、2023年度参保学生还未报销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请按时报销。二、根据文件要求,大学生医保参保待遇及报销方式发生变更,新政策注意事项如下:1 .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分为普通门诊、门诊急诊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门诊保障、日间手术、住院医疗、住院分娩等支付类别(详见附件)。2 .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每年7
2、00元,累计计算。3 .报销方式: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直接结算原则,就诊时凭社会保障卡(简称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简称电子医保卡)直接结算并报销,手工报销取消。如在外院就诊结算时出现不能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直接结算的相关情况,可致电云南省医保中心咨询。4 .电子医保卡可直接使用,参保地需改为云南省省本级。如参保地未同步到省本级则不能使用,可致电云南省医保中心电话办理。5 .2023年1月1日起,因特殊情况医保系统不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可凭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报销地址:环城南路439路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一楼大厅)。6 .持有云南省户籍社会保
3、障卡的新生,医保卡的正常使用需在1月1日后,持医保卡到医保中心办理城市转移,不做城市转移原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省外和省内无医保卡的大学生由人社厅卡中心制卡后可以正常使用。附件:1.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云南省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871-638861660871-63886138校医院2023年4月17日附件1件文口同一JT一JT口同障育政税保Lff财医省省AM省纪南南南税云云云国云医保202315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的通知各省属在昆高校:现将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
4、筹资及待遇政策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做好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及我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现行做法,制定本政策。一、参保范围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下同)按省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纳保费后享受省本级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待遇。参保省属在昆高校学生(以下简称参保学生),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享受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后在认定地依申请予以医疗救助。二、筹资标准(一)居民医保。按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公布全省居民医保最低筹资标准,通过个人缴费和国家、省级财政补助进行筹集。(-)大病保险。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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