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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场项目(F6.F7地块) 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广场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 目 录 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2前附表 2一 总 则 2二 招标文件 2三 投标报价说明 2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2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2六 评 标 2七 授予合同 2第二章 技术文件及要求 2一 招标范围 2二 电梯进场日期要求 2三 技术要求 2四 其它要求 2第三章 投标文件 2一 投 标 书 2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四 附 件 2五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2六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七 报价清单 2八 设备明细表 2九 设备明细及电梯维修、保养范围 2十 易损备件
2、300元以下免费一览表 2十一 安装队伍技术人员一览表 2十二 售后服务承诺 2第四章 合同条款 2一 电梯设备供应合同 2二 电梯安装合同 2三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2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H-CK-QY-20XX-001一、建设单位:清原易和广场有限公司二、工程名称:*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三、工程地点:*满族自治县202国道南侧、日红街西侧四、工程范围:*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供应及安装、验收及后期维保服务。五、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安装及生产资格;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六、投标要求:凡符合第五条要求并愿意承担此工程的企业
3、,请携带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资信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20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料至我集团公司参加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七、报名及发标的时间地点:时间:20XX年 3月17日地点:大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中心322室 地址:大连市*大厦三楼八、踏勘:购买标书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联系招标方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了解,若由于未仔细踏勘,所造成的后果自负。现场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九、投标截止日期截止时间:20XX年3 月20 日11:00点前,逾期投标按弃
4、标处理。投标地点:大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中心322室十、投标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0411-* 二一四年三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工程地点: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202国道南侧、日红街西侧工程范围:*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供应及安装、验收及后期维保服务。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工料规范之技术要求,并配合总承包工程工期,总承包工程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验收合格2合同名称:*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安装合同 *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设备供应合同 *广场项目F6.F7地块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5、承包方式:每部电梯单价包干。投标报价:数量清单计价。3资金来源:自筹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清原易和广场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标书工本费用:500元(不退还)标书工本费收款人:大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资质,近二年具有较丰富的同类工程施工的经历;2.信誉良好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5投标有效期:中标公布后14天(日历日)。6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书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光盘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正本与副
6、本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明。7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单位须于20XX年3月11日按下述联系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单位须在20XX年3月13日11点前,按下述联系方式书面向发包方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疑问清单(若有)及其电子版,发包方将统一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疑问函回复清单,发出的招标文件疑问函回复清单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联系人:王宏高 联系电话:0411-39803684邮箱:154426437QQ.8回标截止时间:20XX年3月20日11:00点前,逾期投标按弃标处理。回标地点:大连市*街*大厦三
7、楼大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本控制中心322室9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按每部电梯综合单价包干,除因发包方原因需调整设计参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2.综合单价(包括供应单价及安装调试单价)含设备至项目工地现场内落地价及施工安装管理的一切费用(包装费、运输、保险、仓储、装卸、检测试验费和政府收费以及施工安装等)在内的合同交货、施工价格,并包括所供货物之税金。3.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另行列明价款,该部分有关费用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4.投标人如对本工程所需材料另有更佳之方案,请专项说明并注明价格变更情况。10中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标函,对有效标
8、函由评委根据企业实力、产品质量、价格、维护服务质量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11补充说明1.发包方有权调整所需电梯的总数量,发包方实际采购及安装数量以每批次订货时发包方预订的数量为准,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不得以此为由在中标后要求调整电梯采购及安装的综合单价。2.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定标后14日内返还(不计息)。3.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4.投标单位发生的费用自理。5.进场施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或甲方通知为准。一 总 则(一)工程项目说明1.工程项目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202国道南侧、日红街西侧清原易和广场F6.F7地块,F6地块总建筑面积81653平方米, F7地块总建筑面积1
9、17141平方米。(二)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有资金。(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为履行本供应及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益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2.为具有被授权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下列资料:(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2)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完成的产品情况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加工机械设备情况。(4)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5)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四)投标有效期为中标公布后14天(日历日)。(五)发标时间及费用发标时间及费用见前附表。(六)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和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