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常州市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规程61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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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规程为规范常州市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常州市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由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具体组织、监督实施(以下简称市物管中心)。新建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按常州市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必须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单位。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市物管中心备案:1、项目批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2、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3、招标文件,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以及落实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和用房建设的规划图纸;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一、公告经市物管中心审核同意后,招标人应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刊登招标公告(刊登时间至少为2天)。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的名称、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实施管理的时间等;3、投标资格条件,报名的地点和期限;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相关费用等。二、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公建配套情况(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车库、会所等)、物业交付使用时间等;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3、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质、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4、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5、数据计算误差的处理原则;6、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组织解释招标文件及实地考察物业的时间,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等;7、拟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相关说明;8、投标书封标要求和送达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9、其它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三、投标(一)报名参加
4、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单位简介及管理业绩。(二)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对报名单位进行汇总(不得擅自排除潜在竞标单位),报市物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认投标人名单,并向投标人发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的通知。(三)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物业项目规模情况,交纳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期限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指定地点,由专人签收保存。(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3、投标报价,价格分析,包括管理服务费用收支预算方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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