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工程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新制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3工程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新制定.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保险业务,提高保险业务质量,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是公司整合保险资源,充分发挥保险规模优势,以合理的保费支出获得较大的风险保障,享受更优质保险服务的集约化管理活动。本细则所指工程商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其他商业保险参照执行。第三条公司保险业务集中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管理原则。(-)集中管理。整合公司保险需求,通过规模效应,取得有关保险公司的大客户地位,提高保险质量,提升理赔服务能力。(二)市场运作。通过公开选定保险公司,
2、规范保险业务办理流程,降低成本,实现市场化、公开化、规范化管理。(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集团选定的保险经纪公司专业优势,优化保险方案,开展防灾防损及培训业务服务,建立快捷的保险服务理赔通道,提升保险服务质量。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项目部。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的投保人、受益人,负责本公司保险业务的理赔和管理工作。各项目部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开展保险业务相关工作。第六条工程管理部作为公司保险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保险业务集中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工程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汇总各项目部保险需求信息,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在集团选定的
3、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司范围内办理投保(见附件1);(三)有新中标项目时,保险需求项目部提出保险采购立项申请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集团工程管理部门备案;(附件2)(四)按规定由公司组织保险采购的,开展保险采购工作建立保险采购和理赔台账(附件3),并督促保险需求项目部及时交纳保险费用;(五)负责协调本公司保险理赔工作;(六)参与对保险公司的考评工作;(七)具体负责本公司其他日常保险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应由安质环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本项目保险业务的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做好本项目各项保险业务的信息收集、投保申请、费用结算、保险理赔等工作,并及时
4、提供相关资料;(二)配合开展本项目重大投保项目的方案制定、保险理赔等工作;(H)做好本项目保险业务的信息统计上报及保险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第三章保险业务集中管理第八条为充分利用公司保险业务的规模优势,以合理的保费支出享受优质的保险服务,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商业保险项目实行集中投保:(一)承建由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公司组织集中投保,公司工程管理部积极配合;(二)承建由集团资质中标的项目,设总承包项目部的由总承包分公司组织集中投保,公司工程管理部积极配合;(三)承建由集团资质中标的项目,不设总承包项目部的由公司组织集中投保,公司工程管理部积极配合;(四)承建由公司自主中标的项
5、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集中投保;(五)承建以合作单位资质中标的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集中投保;(六)未纳入到集中投保范围的其他商业保险项目,公司采取整体打包的方式,参与集中投保。对于项目有特殊要求及现有合作的保险公司无法承保的工程商业保险,公司应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办理,不能擅自选择其他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采购管理流程第九条保险需求项目部按照集中统一原则,向组织集中投保单位(参照第八条相关规定)提出保险采购立项申请,其中由公司组织集中投保的,工程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报集团建设运营部备案(附件2)后,在集团选定的经纪公司的协助下,通过竞价性谈判的方式在集团工程商业保险公司库中选择服务承诺
6、好、保险责任范围较大的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对工程项目进行承保。保险需求项目部应当参与整个采购过程。共保体承保比例(R)根据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保险公司数量(n)计算(见附件3):第1名:R1=100n+10第2名:R2=(IOO-R1)/(n-1)+5第3名:R3=(100-R1-R2)/(n-2)+2第4名第n名:Rn=(100-R1-R2-R3)/(n-3)当n=1时,R=100;当n=2时,R2=100-R1;当n=3时,R3=100-R1-R2第五章保险理赔管理流程第十条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程序报险:保险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依据第八条投保情况及时通知保险经纪公司,由经纪公司专职服务人员向保险公司
7、报案,项目部保险事务负责人应同时将出险情况报工程管理部备案;项目部应尽可能多的留下险情发生时的工程照片和投入抢险的人员、机械和材料等资料勘查:根据保险公司答复的现场查勘时间,各出险项目部应当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主动向保险公司现场勘查人员介绍工程出险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损失的大致金额(尽可能接近投保时的金额),以期对理赔勘查人员形成强烈的第印象。对现场查勘所形成的任何书面材料须由经纪公司审核,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提供资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根据现场查勘情况一次性向出险项目部列示理赔所需相关资料清单后,项目部保险事务负责人应当按照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与
8、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资料。理赔资料在提供给保险公司前应当提交经纪公司进行初审,同时要经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递交(见附件5);定损:保险公司根据理赔资料、现场查勘情况出具核损报告,由经纪公司初步审核后,由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异议:项目部对核损报告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并举证,在经纪公司的协助下与保险公司开展谈判工作,重大出险项目谈判应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参与;赔偿协议:赔案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项目部与保险公司签订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相关保险协议约定进行处理;预付款赔偿:赔案符合预付赔款条件的
9、,项目部在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催促保险公司预先支付部分赔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接收保险公司的预付赔款;备案:项目部应建立保险理赔工作档案,所有保险理赔资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备案,重大出险项目的保险理赔资料公司工程管理部应上报集团建设运营部备案;第十一条不同项目、不同险种的理赔处理流程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的应按所签订的保险协议执行。第六章履约管理及保单维护第十二条保险协议的履行主体为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第十三条保险协议的履行主体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参加保险公司、经纪公司和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的保险知识、保险合同培训,完整把握保险协议的内容;(二)指定保险事务负责人,落实保险管理责任;(三)妥善保
10、管保险协议、单据和保险协议履行过程的有效证据;(四)当保险标的状况发生变化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经纪公司;(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六)提前退出保险或者保险项目调整,在征询经纪公司意见后,向工程管理部提出并经过公司批准后,按保险公司退保或者批改程序办理。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对各项目部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
11、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一)与集团选定的经纪公司以外的经纪公司开展业务的;(二)未按照本细则规定擅自投保工程商业保险的;(三)擅自放弃保险管理权益的,导致风险增加或风险不能弥补的;(四)不按时完成规定的信息统计与分析上报工作的;(五)其他违反本细则的情形。第十八条公司对保险集中管理的执行情况将纳入考核范围,具体遵照相关的考核办法执行。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集团保险服务办理机构名录附件2保险采购立项申请单附件3保险采购及理赔台账附件4共保体保险公司数量与承保比例计算表附件5保险理赔准备材料集团保险服务办理机构名录保险经纪
12、公司1 .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集团库内保险公司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5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7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8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1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1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保险采购立项申请单立项项目部或部门提交日期项目名称:申报内容及相关信息:拟选择保险公司数量保险需求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意见公司工程管理部
13、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公司备案注:1.工程保险需写明工程的名称、位置及工程简介、预计开工日期、工期、质保期、工程合同价格等;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应写明人数、施工地区等。其他未说明险种或对投保险种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2.续保或重新采购的项目或险种应在原保单保险期限届满前不少于30天提交本表;新的项目或险种应在相关合同签订后2周内提交本表。附件3保险采购及理赔台账立项单位及部门联系人项目名称保险险种承保公司保单号保险起保日期保险截止日期项目合同金额保险费率费额保金理赔事项理赔金额单位名称:时间:单位:万元年月日附件4共保体保险公司数与承保比例计算表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1100160143.3135.0130.024020233.310226.78.3222.57.5323.49.9321.25.5317.94.6417.14.1414.83.1514.80.0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数量比例差值126.7124.3122.5121.1120.0219.67.1217.66.7216.16.4214.96.2213.86.2315.34.3313.73.93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