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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类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工程施工类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公司中标承包合同及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行为,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减少经济法律纠纷,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做好工程施工具有积极的意义。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细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三条本细则适用
2、于公司承建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业务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自上而下建立公司及项目部二级合同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全面监督项目部合同管理,其中:中标承包合同、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临时占地等合同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督,安全合同等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监督,材料采购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周转性材料合同由公司资产管理部监督,廉政合同由公司党工部监督。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职责(一)结合集团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合同实施细则的制定、完善、修改。(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项目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以及组织、贯彻、
3、落实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负责对各项目部订立的施工类合同评审、检查、考核。(四)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建设,定期发布合格供方名录和不合格供方名录。(五)负责公司及项目部签订的合同资料档案管理。(六)负责施工队伍的信息库建设,定期发布不合格单位“黑名单”,并上报集团公司建设运营管理部。(七)负责公司和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八)协助项目部处理合同纠纷。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一)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项目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以及组织、贯彻、落实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对各项目部订立的相关合同进行评审、检查、考核。(三)协助项目部处理合同纠纷。(四)资产管理部负责材料供应
4、商、设备租赁商的信息库建设,定期发布不合格单位“黑名单”,并上报集团公司建设运营管理部。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职责(一)负责在公司法人书面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书面合同是对外合同的唯一表述形式。(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合同文本起草、各部门和项目班子会签、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合同签订、落实权利与义务、做好过程服务与监控、合同终止、合同归档等全过程管理。(三)负责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诉讼案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对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协助处理的合同诉讼案件,负责配合案件处理。(四)负责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的资
5、格审核、选择确定、协调服务、监督管理、信用评价工作。第三章合同内容第九条按照公司工程类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分类编制的分包、劳务、机械、材料、其他五类合同,约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十条合同签订原则合同签订要遵守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双赢”原则,做到合同内容公平合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同时,工程分包应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转包和分包的规定,遵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山西省
6、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细则(试行)。与业主签订的总合同是签订分包合同的前提,分包合同的制定不得违反总合同文件精神;合同内容完善、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违约责任明确具体。第H条合同起草(一)合同起草应遵循合同范本优先原则,范本说明中规定不能删改的内容,不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动。当同类合同没有公司制订的合同范本时,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起草并法审。(二)起草时间不得晚于合同计划中规定的时间。(三)施工地要求必须按当地规定范本签署的,必须签署与公司范本不一致条款汇编而成的补充协议。第十二条合同评审会签对合同内容的审核执行同级业务部门会签制度,项目合同部负责组织合同评审会签,项目
7、各部门负责人应针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建议,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会签后,报项目经理签批修改意见。项目合同部按照项目经理批示意见进行合同内容修订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公司级评审会签。第四章当事人的选择第十三条选择方式当事人的选择方式按照以下五类合同分别进行:(一)工程分包合同(不含业主指定分包合同)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具体分包范围和内容依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二)劳务施工合同按照公司工程协作单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施工企业,对于分包工程规模较小或零星劳务工程施工,可采用议价方式确定,在公司工程
8、协作单位库中选取,若不能满足要求,可从集团工程协作单位库中选取。(三)材料合同: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四)机械合同:机械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招标投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其他合同:可由各实施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第十四条资格审核(一)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质情况和履约能力1 .审查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书、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证等。以上材料作为合同必备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制作电子档案备查。2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近五年施工的工程业绩、施工诚信(类似工程
9、施工评价)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资金垫付能力等。(二)审查对方当事人按项目部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及履约承诺或履约担保。(三)采取互联网调查、现场调查、网站信息库查询、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核实。第十五条通过资格审查的当事人,按第十三条规定的选择方式择优确定。第五章合同审批及签署第十六条项目部合同实行公司审核批准制。具体程序为:合同由项目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内容,经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初步评审合格会签后,由项目总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以电子版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符合性审核,其中劳务、临时占地、房屋租赁合同分别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金部、综合办公室进行评审会签,材料合同、机械合
10、同、周转材料合同分别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金部、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进行评审会签,安全合同分别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质量监督部、财务资金部、综合办公室进行评审会签,廉政合同分别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金部、综合办公室、党工部进行评审会签,合同会签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报送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合同转发项目部进行正式签署。第十七条合同评审,承办部门及专业部门主要审核对方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具备履约资质和能力,符合我方签约目的,合同签约价符合公司规定,安全、健康、环保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财务部门主要审核合同中付款条款和税务无风险,付款方式可行,与资金计划无冲突;综合办公室主要确认
11、审查意见符合制度要求,合同标准条款合规,根据各部门审查意见,具备签署条件。提倡进行信息化合同管理审批。项目部按照公司审批后的合同,要求对方当事人对审批的合同进行确认,确认后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项目部合同部将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第十八条合同批复从收到报审合同至批复周期一般不得大于5个工作日。第十九条合同实施部门应按公司对合同的审批意见再次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同作为签约的正式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求对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确认,确认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正式文本及修订意见均需备案。第二十条合同签字当事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或法
12、定委托签约资格,受委托人应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一条合同一般经过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特殊情况下,代理人可以依据明确的授权,直接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书应加盖骑缝章,合同书后附对方单位资信、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第二十二条订立合同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备案范围为需支付价款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类合同,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租赁及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签订的需支付价款并开具发票的经济行为合同。第六章合同交底及履约过程控制第二十四条合同签订后,项目合同部应对所有的
13、合同均应进行全面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等相关人员介绍各个合同的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一)合同交底内容1 .合同交底包括:合同内容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交底。2 .合同内容交底:合同内容(不含工程单价)部门或人员管理职责、具体结算支付流程、机械使用与管理、材料领用、调拨程序等内容。3 .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图纸、质量控制标准、施工资料填写标准、施工工艺控制要求、工序交接报验、工程交工验收办法等内容。4 .安全和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交底:施工安全注意
14、事项、培训办法、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护照、职业健康注意事项、预防措施和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和应采取措施等内容。(二)合同交底对象发包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合同现场管理人员;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主要施工劳务班组长。(三)合同交底程序由项目部合同部组织合同参与各方进行合同交底,项目经理或总工主持,项目部人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承包方人员由计划参与合同实施的现场负责人和主要施工劳务班组长组成,合同交底的主要内容要按合同要求用文字表述清楚、明白。所有参与人员在合同交底资料上签字并存档记录。第二十五条合同当事人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合同部应本着“双赢”
15、的理念,营造合同履约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对合同履约过程进行时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应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帮助对方当事人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对方当事人不予配合时,应按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落实情况要有书面反馈结果。对于限期内不进行整改的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进行处罚或清退。对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当事人,应按合同违约条款规定,按照法律程序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合同部门为项目部合同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应当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避免信息阻滞。第二十七条履行过程中,对出现合同中未约定的新情况或对事先约定的事项进行变更的,均要及时形成书面文字,以有双方签章的补充协议、签证或会议纪录等形式记载,使之成为合同附件。第二十八条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及时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对涉及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解除及出现的新情况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所属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汇报。第二十九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书面文件,如计价单、现场签证原件等,在正式结算前不宜交协作单位持有。第三十条向对方发通知、要求等书面文件,必须要建立发文登记制度。当面送达的,必须要求其在与发文内容相同的书件上亲笔签章并保存该书件;邮寄送达的,必须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送达,且要注明书件最主要意思表示内容;其他送达方式若不能以有效证据证明送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