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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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3)1号)和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房(20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县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2、,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摸排范围和类型(一)摸排范围摸清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二)范围界定1 .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摞荒的耕地;应按
3、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等等。2 .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以及省、市、区出台的关
4、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3 .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
5、可以举证说明。(三)摸排房屋类型1 .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分别予以公示。2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3 .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
6、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三、技术路线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一)准备基础资料县级将统筹部、省级下发的基础资料,包括“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四个季度和2023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以乡镇、开发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分发。各乡镇、开发区
7、要利用省、部级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县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2010年以来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备案数据、“三调”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本地摸排工作基础资料。(二)组建技术团队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县级技术保障团队,做好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和应用的技术保障,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三)运用信息平台利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形成全县摸排工作台账。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平台上填报
8、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四)管控成果质量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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