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3年度双高创新人才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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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选拔2023年度双高创人才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对接省“双高工程”,加大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根据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我市“双高创新人才”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对象1、选拔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2、选拔对象:在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岗位上,开展创新项目的中青年专家、学者、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二、选拔形式、人数和条件我市“双高创新人才”选拔以创新项目为依托,重点围绕我市“4+4
2、+X”产业发展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求设立项目,制定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的实施方案。我市“双高创新人才”人选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5名左右,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5名左右。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业务扎实、业绩突出;2、全职在我市创新创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特别优秀者,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级等条件可适当放宽;3、非“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在相应支持期内。(二)高层次专业技术
3、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服务我市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求,从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果,对提高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有较大帮助,经济效益显著;2、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3、在社会科学领域潜心研究,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列、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承担大型项目规划、决策咨询并提出前瞻性、创新型建议或方案;4、主持过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前5位)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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