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全产业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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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全产业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安排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规范和抓好煤炭开采、洗选、堆放、运输、消耗全产业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煤炭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煤炭开采、洗选、堆放、运输、消耗全产业链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规范各环节监
2、督管理,促进煤炭产业清洁高效、绿色转型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能源保障,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作出贡献。(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煤炭开采、洗选、堆放、运输、消耗各环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转型发展水平明显提高。1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煤炭行业的宣威市羊场镇煤肝石露天堆存等污染问题办理不到位的问题和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的27件问题,在2023年底前按规定程序完成验收销号。2 .煤炭行业排查发现的138个突出问题,在2023年底前整治率达50%以上,2023年达90%以上,2024年底全面完成整治。3 .所有生产煤矿涉及环境敏感区或区域
3、颗粒超标的,依法100%建成煤仓全封闭大棚或围挡、100%建成全封闭运煤走廊(露天煤矿除外),100%安装车辆清洗设施。4所有正常生产经营的煤炭洗选厂和储存(堆放)场涉及环境敏感区或区域颗粒超标的,依法100%建成原料、产品堆存全封闭大棚,100%安装车辆清洗设施,100%建成废水闭路循环和雨污分流设施。5 .基本杜绝煤炭运输车辆栅栏式敞篷运输。6 .用煤工业企业煤炭储存设施、汽车公路外运100%采用全封闭车厢。二、重点任务(-)持续深化煤炭开采环节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新建(改扩建)煤矿必须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4、前必须先通过环保设施专项验收。2 .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煤炭开采要配套建设煤炭洗选厂或洗选车间,提高煤炭清洁生产水平,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80%以上。鼓励煤炭开采配套建设瓦斯抽采与综合利用设施,确需排放的应满足煤矿瓦斯排放标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到2025年达55%以上。3 .加强煤砰石治理和综合利用。煤肝石等固体废物应优先综合利用,满足煤肝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有关要求。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排至临时肝石堆放场(库)储存,原则上占地规模不超过3年储砰量,且必须有后续综合利用方案。临时砰石堆放场(库)选址、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
5、8599-2023)要求。鼓励对煤砰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多途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煤肝石综合利用率,当年新增煤杆石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达78%以上,存量煤肝石有序减少。4 .加强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煤矿应配套建设矿井(坑)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应立足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原则上不得外排。选煤厂煤泥水应实现闭路循环,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针对矿井水应当考虑主要污染因子及污染影响特点等,通过优化开采范围和开采方式、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等,从源头减少和有效防治高盐、酸性、高氟化物、
6、放射性等矿井水。矿井水应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及生产,并鼓励多途径利用多余矿井水。可以利用的矿井水未得到合理、充分利用的,不得开采及使用其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作为生产水源,并不得擅自外排。矿井水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经处理后拟外排的,除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其有关水质因子值还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含盐量不得超过Iooo毫克/升,且不得影响上下游有关河段水功能需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有关环境数据向社会公开,与有关部门联网,接受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关闭矿井封井处置,防治老空水等污染。5 .加强煤炭储运污染防治。煤矿要加强对煤炭储、装、运、卸过程的污
7、染防治,所有生产煤矿涉及环境敏感区或区域颗粒超标的,依法建设全封闭式储煤场和运煤廊道。对露天开采的采掘场、排土场已形成的台阶进行压覆及洒水降尘,对预爆区洒水预湿。储煤场应保持通风顺畅并采取有效防自燃措施。煤炭装卸、输送以及破碎、筛选等产尘环节,原则上应设置在封闭的储煤场内部,装卸过程应采取喷雾洒水等方式防止扬尘,确保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要加强运煤车辆管理,所有汽车公路外运必须全封闭运输,严禁栅栏式敞篷运输,严禁超载超限。煤炭企业应针对煤炭运输的扬尘污染,提出封闭运输、车辆清洗等防治要求,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引导煤矿企业在矿区出口设置检查点,建立进出矿区运煤车辆登记台账,对运煤车辆的封闭性、
8、整洁性和承载量进行严格核实,并逐一如实登记。凡封闭不严、车身不干净、超载超限的,一律不得放行。对出矿运煤车辆清洁运输不把关或把关不严的煤矿,依法依规严厉查处。6加强噪声防治。井工煤矿要在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使用地点设置噪声监测点,露天煤矿应当在钻机、挖掘机、破碎机等设备使用地点设置噪声监测点,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噪声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对强噪声源要安设消音器和隔音罩,加强设备检维修,采取减振、阻尼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7.规范危险废物处理。煤矿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危废暂存点并张贴标识牌版,采取有效防渗漏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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