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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XX公司(盖章)企业首席代表签章:日期:职工首席代表签章: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参加人员5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7第四章账户管理11第五章权益归属12第六章基金管理13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14第八章细则的变更和终止15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16第十章附则16附件:18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18附件:19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19附件:20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20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受益人
2、: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
3、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XX公司决定参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1o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4、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XX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五)适时变更原则。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单位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
5、案;(六)集中管理原则。本单位企业年金纳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统一管理,由集团公司统一选择具备法人受托资格的机构实施集中管理。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2(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三)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企业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上年度经审计确认有盈利,具备持续的收入来源和年金支付能力,且工资总额控制达到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的,可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第四条实施范围3本细则适用于XX公司本部(以下简称本单位)。第二章参加人员第五条职工参加本细则的条件口集团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下属单位建立企业年
6、金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可适用于所有或者部分下属单位,非集团型企业可删除本条。(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第六条职工参加本细则的程序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细则。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细则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次发薪日前提交书面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附件),经单位备案后不加入本细则。放弃加入的职工申请加入本企业年金实施细则,需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加入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七条职工退出本细则的条件(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职工达到本
7、细则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第八条职工退出本细则的程序职工达到第七条退出条件后,单位停止其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细则第十九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者按照本方案细则第三十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一)职工的权利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细则约定,了解、查询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基本情况;2 .在满足本细则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3 .在满足本细则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4 .由于自身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本人中止缴费;原因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5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按照本细则第十九条
8、规定处理。(二)职工的义务1 .授权本单位根据本细则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2 .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 .授权集团公司选择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4 .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5 .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第十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一条个人缴费4职工个人缴费为单位为其缴费的互%;第十二条单位缴费及分配单位年缴费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8%,按照参加计划职
9、工个人缴费基数的皿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办法: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年薪制的职工,其缴费基数为最新一个考核年度已核定的全年薪酬的月平均数;试用期满职工及其他职工首次参加本细则企业年金的,以其缴费当月单位核定的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时以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每年7月与职工当年“五险一金”缴费同时进行调整(包括年薪制的职工),调整后保持一个缴费年度不变。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记入企业账户,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方式包括以下两种:一是优先用于作为对本细则实施后列入补偿缴费范围的
10、职工的补偿性缴费;二是剩余部分参照本细则第十四条对在职职工进行分配。具体根据企业账户余额情况统筹安排分配方式。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个人缴费比例可以为范围,由各下属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比例。补偿范围为:本细则实施后仍在职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年金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职工,列入补偿缴费范围。退休时已离开本单位的,本单位不再对其进行补偿。职工企业年金缴费年限是指已经参加过的企业年金缴费年限和本方案实施后的企业年金缴费年限的合并计算年限。补偿缴费分配办法为:单位对职工的个人补偿缴费总额二该职工个人在本单位退休前1个月单位缴费额X(120-本单位实施企业年金后职工自身选择放弃(中止)的累计缴
11、费月数-企业年金已缴费月数)。补偿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方式为:职工退休时,由单位根据单位的企业账户余额情况选择一次性或分批次划至职工个人账户。补偿结束后,单位调整单位缴费分配办法,履行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程序后实施。对于实施企业年金后退休的人员,单位不得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业年金之外,再支付任何养老性质的统筹外费用和补贴。第十三条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单位缴费。第十四条企业账户余额5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方式为:企业账户余额X(该员工当年个人缴费基数参加年金计划的当年所有员工个人
12、缴费基数之和)。企业账户余额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差距按照企业当期缴费分配差距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单位按且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一)单位出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单位缴费,职工同时中止个人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单位恢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后单位和职工可以视经济情况按照中止时的细则内容予以补缴。补缴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二)职工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或者恢复个人缴费,需填写职工中止(恢复)缴费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并
13、经本单位确认后执行。个人中止缴费期间,单位缴费也相应中止,个人账户继续在本计划中管理;个人恢复缴费时单位缴费也同时恢复;不弥补中止缴费期间的单位和个人缴费。5指企业账户资金完成补偿以后的剩余资金:如果没有设置补偿,则为企业账户全部资金。第四章账户管理第十七条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第十八条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一
14、)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管理;(二)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就业、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在本计划中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丛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三)在集团公司6内部调动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单位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第二十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个人账户注销:H非集团公司和将内部调动视同外部调动的集团公司删除本款。(一)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二)职工身故,其个
15、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S)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第五章权益归属第二十一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第二十二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权益归属核算时点N归属比例职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N3年0%3年WN5年50%5年WN8年80%N2&年100%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终止10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其他特殊情况)7由于组织调动离开本单位(包括集团内部调动)备注:N是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包括在集团所属单位工作年限视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得超过8(含);用人单位可列明其他特殊情况的归属比例,例如或者集团公司内部调动时,归属比例为100.第二十三条补偿缴费归属规则8补偿缴费归属规则为职工退休前归属比例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