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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和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3职责3.1 人事部是公司文件和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和档案资料的发布和归档事宜。3.2 其它各部门负责是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文件和日常记录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类档案,并定期向人事部移交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4归档范围4.1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
2、归档范围。4.2 下列文件资料需归档管理:(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报上级部门文件;(3)公司下发的文件。4.3 下列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需归档管理:(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员工、相关方的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证件信息等;(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5)危险源管理台帐;(6)安全生产检查记录;(7)授权作业指令单;(8)事故调查处理报告;(9)事故隐患整改记录;(10)安全生产奖惩记录;(H)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12)特种设备管理记录;(13)相关方安全管理记录,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14)安全
3、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15)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16)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档案资料;(17)风险评价信息;(18)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19)应急演习信息;(20)技术图纸;(21)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汇编资料;(22)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的其他资料。5归档要求5.1 立卷归档要求(1)各部门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人事部移交。(2)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3)各部门向人事部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4、(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5)为便于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人事部应分类别建立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并保持其有效性。5.2 保管期限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等至少应保存3年以上,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执行。5.3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人事部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5.4保管形式应设置安全生产档案专柜、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6借阅管理6.1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6.2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档
5、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6.3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6.4 借阅人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6.5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6.6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7评估7.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和档案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7.2 检查评估结果应当填写“适宜性评估记录表”,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整改。8修订7.1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7.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后,标注其修订状态,即由0至1,2,7.3 修订更新后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归档,并传达至各方实行。9记录文件发放记录与回收记录表文件销毁记录表文件修订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