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继续教育《知识产权读本》讲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继续教育《知识产权读本》讲座.docx(6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接着教化学问产权爱护第一章学问产权绪论第一节学问产权一、学问产权的基本概念学问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建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学问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问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隐私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学问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学问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狭义的学问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及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和传播者全部的权利。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
2、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好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二、学问产权的特征学问产权是是一种有别于财产全部权的无形财产权。学问产权的客体即学问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宝。学问产权及相关权利的本质区分,在于其权利客体即学问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二、学问产权的特征(一)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二)学问产权的地域性(三)学问产权的时间性学问产权的上述特征,是及其他民事权利特殊是全部权相比较而言的,是具有相对意义的概括和描述。这并不意味着各类学问产权都具备以上全部特征,例如,著作权不具有国家授予的特点,商业隐私权不受时间性限制,产地标记权不具有严格的独占性意义。(一)学问产权的专有性第一,学
3、问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爱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运用权利人的学问产品。其次,对同一项学问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学问产权并存。(二)学问产权的地域性学问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三)学问产权的时间性学问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时间性的特点表明:学问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爱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歼灭,相关学问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宝,为全人类所共同运用。三、学问产权的主体学问产权的主体即为权利全部人,包括
4、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这里所说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肯定条件下还包括非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以至国家。(一)学问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建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可或授予为条件。(二)学问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学问产品共享利益的情形。(三)学问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四、学问产权的客体学问产权的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学问形态领域中所创建的精神产品,即学问产品。学问产品的基本特点第一,创建性其次,非物质性其次节WTO框架下的学问产权TRIPS协议及学问产权的国际爱护199
5、4年的及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生效,标记着学问产权的国际爱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达到一个新高度。依据学问产权协议,学问产权范围应包括版权及相邻权、商标、地理标记、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隐私及制止不正值竞争。(1)它接受了国际贸易中通行的“最惠国待遇”原则。(2)它规定了较高的学问产权爱护标准。在版权及相邻权领域,将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作为文字作品加以爱护,新增加了出租权;在商标领域,规定了作为商标(包括服务商标)赐予爱护的标记及其权利,特殊规定了驰名商标的爱护;在原产地标记领域,规定了成员国负有禁止混淆原产地标记(尤其是酒类及酒精类商品)的义务;在外观设计领
6、域,规定受爱护的外观设计全部人有权在10年内禁止他人制造、销售或进口含有该设计的产品;在专利领域,规定任何技术方面新奇的、具有创建性步骤和工业好用性的产品及工序,都应享有20年的专利权;植物品种专利可作为专利赐予爱护;并具体地限定了强制性许可或政府利用专利的条件;在集成电路图领域,规定集成电路图的学问产权爱护期限至少为10年;在商业隐私及专有技术领域,规定这类学问产权爱护应包括药品及农业化学产品;在及合同许可有关的反竞争法领域,规定WTO成员国须实行必要措施,避开滥用合同许可中的学问权利及其对竞争产生的消极作用。(3)特殊规定了爱护学问产权的实施。包括成员国有义务依据其国内法供应必要的程序及补
7、救,以保障上述学问产权得以有效爱护;这种程序必需是能够确保对侵权行为实行有效地行动,并且是公正的;还规定了边疆措施等。(4)它规定了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实施TRIPS协议的不同时辰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包括经济转型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分别从1996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全部成员国从1996年1月1日起都必需履行适用TRIPS协议规定的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义务。第三节学问产权爱护及学问产权法一、学问产权爱护制度的产生(-)学问产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二)学问产权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二、学问产权的法律爱护学问产权法是调整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8、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爱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三、侵扰学问产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第一,提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即受侵害人通过行政程序,恳求版权局、专利局或商标局对其权利赐予爱护。其次,提请民间学问产权组织解决。这主要见之于著作权领域,即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处理版权纠纷和争议。第三,提请诉讼爱护。包括通过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四、学问产权法律体系(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隐私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值竞争法律制度学
9、问产权国际爱护的主要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性/独立爱护原则(4)最低限度爱护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所谓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各缔约成员国之间在学问产权的爱护上相互赐予同等待遇,使缔约国国民在全部缔约国享受其国民的同等待遇。优先权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工业产权的国际爱护。它是指某缔约国国民就一项独创首先在任何一个缔约国中提出专利申请或就一项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时,自该申请提出之日起肯定时间内,他假如向别的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的申请,则别的成员国都必需承认该申请在第一个国家中递交的日期,并把它看作是在本国递交申请的日期。独立性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工业产权的国际爱护。它指缔约国国民就同一项独创或商
10、标在数国取得的专利权或商标专用权,相互独立,各不相涉。独立爱护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国际爱护。它是指各缔约国在遵守有关公约规定的最低限度爱护标准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本国著作权的爱护对象、范围、期限、作者的专有权利及其限制、侵权行为及补救方法等。最低限度爱护原则它是指各缔约国国内法规定的对有关外国作品的爱护水平,不能低于国际公约规定的标准。例如爱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的爱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各缔约国对公约爱护范围内作品的爱护期限,只能等于或大于公约规定的期限,而不得少于上述期限。其次章专利法概述第一节专利概述专利权的特点:第一,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
11、利权人对其独创创建享有独占性的制造、运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其次,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独创创建拥有法律赐予的专用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独创创建就不再享有专有权。第三,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的专利局依照本土的专利法所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本国法律管辖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无效的。二、专利的种类在国际上,专利一般是指独创专利。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分为独创、好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一)独创专利独创,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独创是人们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生活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独创分为产品独创和方法独创两大类型。(二)好用新型
12、专利好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好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好用新型及独创的不同之处是:第一,好用新型仅限于具有肯定形态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其次,对好用新型的创建性要求不太高,而好用性较强。针对后一特点,人们一般将其称为“小独创”。(三)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调及形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及新型都可以涉及产品的形态,但不同的是,好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所涉及的形态及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有关;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态及产品的美感有关。其次节
13、专利爱护的客体一、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专利爱护的客体,是指专利爱护的对象,即可以取得专利爱护的独创创建。(一)独创: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独创是独创人的一种技术思想,他是利用自然规律做出的能够解决技术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新技术方案,或称技术构思。独创又可分为产品独创和方法独创,其相应的专利通常分别称为产品独创专利和方法独创专利。(二)好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好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好用新型及独创的区分:1)好用新型仅限于对产品的形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独创,也就是说,它只能是对机械、设备、装置、器具、日用品等产品的新的设计,因此,工艺方法独创不
14、能以好用新型专利爱护。2)好用新型一般比独创的创建性要第一些,独创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好用新型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是在对好用新型的爱护方式上,有的国家是以注册或登记的方式爱护。我国对好用新型的爱护方式上,有的国家是以注册或登记的方式,因为我国专利法虽然规定了好用新型应当具备的专利性条件,但同时又规定对好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形式审查)而不进行专利性审查,只要经形式审查合格及可授予好用新型专利权,至于其是否符合专利条件,一般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解决。4)是法律对好用新型的爱护期限比独创要短的多。(三)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调及形态、图案的结
15、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综上所述,我国专利法爱护独创、好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客体。对好用新型和独创是爱护工业品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构思,对外观设计更准确地说是爱护工业品的外表的艺术造型。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一)科学发觉;(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独创创建,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靠该遗传资源完成的独创创建,不授予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内容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专利权人享有自行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运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的权利,或者专利权人运用其专利方法以及运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干脆获得的产品的权利。2)专利权具有排他权的属性,独创和好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3)专利权人有权通过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专利运用费二、专利权人的义务1)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先缴纳年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