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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洞头区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2022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范围. 1三、规划期限. 1四、规划依据. 1第二章 发展现状与“十三五”评价. 3一、发展基础. 3二、 “十三五”城镇住房保障回顾. 4三、“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成效. 6四、“十三五”期间城镇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 9第三章 发展形势与需求预测. 11一、发展形势分析. 11(一)发展机遇. 11(二)面临挑战. 13二、“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需求预测. 15(一)公共租赁住房需求预测. 15(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预测. 16第四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17一、 指导思
2、想. 17二、 基本原则. 17(一)因地制宜、保障适度. 17(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17(三)创新手段、强化管理. 18(四)以人为本,质量优先. 18三、 规划目标. 18第五章 保障计划与资金安排. 21一、实物住房与补贴需求. 21二、住房保障计划. 22三、房源筹集计划. 23四、用地及资金保障计划. 24第六章 保障措施. 25一、加强组织领导. 25二、强化要素保障. 25三、完善政策法规. 26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26五、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引. 27第一章 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制定和实施保障住房建设规划,是国务院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部署,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
3、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是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核心工作,也是住房制度改革和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厘清“十四五”期间洞头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思路,科学预测城镇住房保障需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特编制洞头区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洞头区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北岙、东屏、元觉、霓屿4个街道,大门镇和鹿西乡,陆域面积约172.5平方公
4、里。三、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四、规划依据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2、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 号);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4、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6、 关于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建保发2019174号
5、);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53号;8、 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10、 浙江省建设厅联合9个省级部门关于开展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375号);11、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12、 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二章 发展现状与“十三五”评价一、发展基础(一)人口情况2020年末,洞头区城镇常住人口14.94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3.12万人,人口密度为886人/平方公里。(二)经
6、济数据初步核算,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14.42亿元(不含瓯江口区域地区生产总值89.42亿元,下同),比上年增长6.9%(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52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47.44亿元,增长7.8%,其中工业增加值27.20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60.45亿元,增长6.4%。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949元(71591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0721美元(10379美元),增长6.9%(6.7%)。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5.7:41.5:52.8。(三)居民生活水平工资标准连年上调,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公共服务加快提升。城镇居民工
7、资性收入呈较快增长,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279元,同比增长5.5%。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较快增长、养殖业效益持续提升、民宿渔家乐蓬勃发展,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95元,同比增长7.8%。(四)人才引进情况“十三五”期间,洞头区累计引进区外本科以上学历、中高层次人才数377人次,目前我区党政机关人才资源相对充足,人才缺口主要由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组成,随着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人才还存在结构性缺失。二、“十三五”城镇住房保障回顾“十三五”期间,洞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8、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十三五”规划内容,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和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十三五”期间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13个,其中拆迁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9个,安置户数1251户;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4个,建设安置房632套,竣工安置房项目5个2054套(含十二五规划期项目),交付安置房697套。表1 “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套数项目状态1新城一期四片区02-01地块250竣工验
9、收2鹿西明珠花苑安置房88竣工3元觉一期安置房20411月份预验收4大门长沙一期(二期)安置房90竣工合计632(二)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情况洞头区目前存量公共租赁住房42套,用于低收入住房的10套,入住率100%;用于人才住房32套,其中海港花园12套(入住率达到100%),新城环西花园20套,入住率90%。截止2020年末,人才公寓在保对象为 37人,其中 29人为新就业大学本科生, 6人为其他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2 人为全日制专科生,累计入住对象共计114人。 (三)公共租赁补贴保障情况“十三五”期间新增公租房租赁补贴147户,累计保障受益户数为613户,受益人数为
10、1299人,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8.83万元(其中低保发放33.29万元,低保边缘发放14.28万元,低保2.5倍发放72.78万元,其他类发放8.48万元);新增人才补贴15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本科生 127人,副高或中级职称以上13人,专科生4人,购房补贴2人,退出127人,累计发放人才补贴206.02万元。(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情况“十三五”期间,洞头区住房保障坚持“法制先行”,积极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已基本形成以温州市洞头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洞住建2016170号)、洞头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洞政办发201561号)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也出台了若干配套规范性文件,
11、包括:关于调整温州市洞头区政府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洞发改价201710号)等。三、“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成效(一)住房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保障覆盖面日渐扩大“十三五”期间,洞头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精神,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洞头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洞政办发201561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洞住建2016170号)、关于调整温州市洞头区政府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洞发改价20171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2018年10月实施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文件,将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由原来的城镇户口改为居民户口,实现城乡保障全覆盖,同时放低准入门槛,推进住房保障惠民生强保障工程。通过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洞头区城镇住房保障形式呈现日益多样化,保障力度不断增强,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 (二)保障标准显著提升,群众兜底保障充分彰显“十三五”期间,洞头区持续加大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