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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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趋向规范,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具有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评价作用,而且具有推动高校素质教育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激励大学生沿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气氛;有利于学生的自我认识,发现不足,扬长补短,不断地自我完善,达到以评促改的效果,从而有利于毕业择业和自我发展。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公正、准确地评价学生,为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以及毕业鉴定
2、提供客观依据。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德、智、体、美、劳为核心,遵循全面科学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创造”,培养学生自律、自立、自强的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章德育成绩德育成绩基础分每人计60分,在基础分上开始加扣分,形成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第四条加分项目(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获得党课结业证书加2分。(二)学生
3、干部:指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校团委,院团总支,校及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社团联合会部长以上、学生自治组织副会长以上,校级社团副社长以上,其担任职务须在学年度满6个月以上,经相关部门评议合格者,每人每项加2分。学生干部兼职不得超过两项,兼职者多加2分。(三)在校级举办的学生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优秀奖加1分,进入到校级评比阶段的其他参赛者加0.5分;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生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优秀奖加2分,其他参赛者加1分;若活动设置特等奖,特等奖在一等奖基础上加2分;在活动中若未设置具体奖项,如属最高奖励则视同为一等奖,优秀奖可视同
4、为三等奖。在学生活动中若设置为第1-8名,则第1、2名视同为一等奖,第3、4、5名视同为二等奖,第6、7、8名视同为三等奖,集体项目或线上活动,加分减半。所有活动加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被校团委评为“优秀志愿者”者加3分,“青年志愿者标兵”者加5分。团委认定的“优秀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标兵”之外的志愿服务不加分。(五)学生个人在上一学年度获得荣誉称号,加分情况见下表,此项加分可累计累得。荣誉项目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市级区/校级加分分值752(六)学生个人在上一学年度获得奖学金者,加分情况见下表,此项加分可累计累得。奖项国家学校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励
5、志奖学金院长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加分分值10884321(七)积极参加校级学生活动者,每参加一项加1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此项可累加累得。须有相关证明材料。(A)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加2分。(九)所在寝室上一学年度没有成员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寝室长,加1分,评为校级文明寝室寝室长加2分,成员加1分。(十)各学院可按学生在院内实际表现,给予12分综合表现分。具体比例为得10-12分者占参评人数5%,得7-9分者占参评人数10%,得4-6分者占参评人数15%,得1-3分者占参评人数20%。(十一)评为文明班级的所有班级成员加1分,班长加2分。(十二)学生影视中心、记者团、国旗班成员,由业务指导部
6、门根据评定学年实际表现加分,上限5分。第五条扣分项目(一)集体活动:校、学院、班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二)党团培训I:党校、团学干部培训考核不及格的扣2分。(三)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未履行职责,工作失误,造成较坏影响,使集体荣誉受损或受到撤职等处理,扣58分。(四)不认真参加班级及宿舍卫生值日或其它形式的劳动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5T0分。(五)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者,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5-15分;所在寝室寝室长,扣2分。(六)所在宿舍评比不达标,其成员每人扣3分。(七)违纪扣分:校、学院通报批评扣20分,警告扣25分,严重警告扣30,记过扣35分,留校察看扣4
7、0分。第三章智育成绩智育成绩以学年度平均成绩为基础分,在平均成绩上开始加扣分,形成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第六条基础分计算方式(一)本年度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得出智育基准分。(二)等级评卷考分换算标准为:优记90分,良记80分,中记70分,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50分。(三)不合格课程如补考后已通过考试,无论多少分,均按补考前分数计算。第七条加分项目(一)公开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著作,加15分。独著者获得全部分值,集体合作者在分值不变情况下,按各自权重分享分值。不同著作可累加计分。(二)发表科技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加10分,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加8分。独著者获得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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