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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XX合作协议甲方:甲市XXXXXX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XXXXX有限公司签约地点:XX省XX市XX区签约日期:XXXXX年XX月第一章定义与解释4(一)定义4(二)释义5第二章总则6第1条项目合作范围、合作建设内容、总XX额及合作时间6第2条项目XX建设模式6第3条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7第4条项目公司的注册与设立10第5条项目公司股权变更、转让10第三章项目建设11第6条前期工作交接H第7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支持H第8条本项目工程费用总造价11第9条工程保险11第四章总价款13第11条工程项目结算与决算14第12条项目建设计划及调整14第五章法律或政策的变更17第13条法律或政策
2、的变动17第六章违约责任18第14条违约责任18第XX章协议终止21第15条协议终止21第八章不可抗力23第16条不可抗力23第九章争议解决24第17条争议解决24第十章通知与送达25第18条通知方式25第19条联系人25第20条送达25第21条变更的通知26第十一章附则27第22条协议文本及生效27第23条协议构成及优先次序2724Pf寸彳牛28甲方:XX市XXXXXX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推动XXXX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含XX镇)、XX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新XX建设管理模式,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大型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
3、的社会资本作为XX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由乙方或联合体的牵头人、资金方成立项目公司承继乙方权利义务),实施XXXX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含XX镇)、XX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建设。经公开招标,乙方依法取得中标人资格,成为本项目的XX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为明确本项目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各方就本项目XX合作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章定义与解释(一)定义1. “甲方”:指XX市XXXXXX
4、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作为本项目的XX、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招标人与乙方签署本协议。2. “乙方”:甲方于2023年06月【30日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编号:XX公易高(工)中字2023021号)。(注:若乙方系联合体中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共同作为本协议“乙方”,并依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以及本协议约定,享有协议权利并承担协议义务)。3. “本协议”:指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的XXXX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含XX镇)、XX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XX合作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签署的任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4. “项目”或“本项目”:指XXXX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含X
5、X镇)、XX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5. “子项目”:指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分期及各期的实施范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每个子项目独立开工、竣工并进行竣工验收、审计、结算。6. “项目公司”:指乙方(或联合体的牵头人、资金方)出资,在XX市XX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为实施本项目XX合作、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按照本协议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7. “生效日”: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8. “合作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至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的期间。9. “建设期”:各子项目建设期分别核算,指各子项
6、目自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的期间。开工日以各子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且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建设期根据各子项目具体情况由双方确定。10.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之日。非乙方原因不能(交)竣工验收,自乙方提出(交)竣工验收之日,视为(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1. “建设”:指项目工程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试验与完工,包括场地的勘察和调查、设计、施工、采购、质量监督等和与上述过程有关的其它活动。12. “适用法律、政策”:指适用于本协议的XX各有权机关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等。凡提及的任何
7、一项法律、政策,应解释为对该项法律、政策的修改、补充或替代。13. “总价款”:是指归属于本项目工作内容的项目工程费用总造价、启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等。(二)释义在本协议中:1 .一方、双方、各方:指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包括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和各方,以及各自合法的继任者或者受让人,协议一方主体发生变化的,经及时通知协议其他方。2 .任何协议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协议或文件。3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等级要求,“超过”、“以外”不含本数;“不低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4 .表
8、示某一日期的“日/天”、“月”及/或“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及/或“年”,其中一年以365天计,一月以30天计。5 .在本协议项下,如可行使某项权利的截止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可在该日期后的首个工作日行使该项权利。6 .“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的单位。7 .“章”“条”“附件”指本协议之章、条、附件。8 .协议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出具的与项目有关的确认书、图纸以及甲乙双方签署的与项目有关的洽商、变更、协议、纪要、信函、备忘录等亦构成项目协议的组成部分;(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标文件(含答疑和补
9、遗);(5)投标文件的澄清;(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第二章总则第1条项目合作范围、合作建设内容、总XX额及合作时间1.1 合作范围以本项目实施为目的,对本项目进行XX建设。各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由乙方(或联合体的牵头人、资金方)设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XX合作内容。1.2 合作建设内容本项目为XX市XX区XXXX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含XX镇)、XX横江产业园区域,以及相关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区域。(项目合作范围以附件【1】项目合作范围示意图为准。)本项目拟合作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项目与部分改造整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设施的XX合作、建设(勘察、设计、施工),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及配
10、套设施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景观绿化、水系整治、场地平整等(项目建设清单详见附件【2】,具体建设内容可根据项目进展及需求调整)。1.3 总XX额、组成及建设时间项目总XX分三期实施完成,其中估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为(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建设成本为准):第一期项目预计为13亿元(暂定),第二期项目预计为74亿元(暂定),第三期项目预计为76亿元(暂定);项目启动资金为10亿元;其他费用约为2亿元(暂定)。建设期暂定为5年,项目公司根据本项目甲方XX开发计划推进项目,甲乙双方可根据开发建设、资金支付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合作期限。建设期间,双方可根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及物价变动、政策调整、后续工作
11、细化等因素适当调整项目总XX额。第2条项目XX建设模式甲、乙双方采取“XX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合作建设运作模式。项目合作模式如下:2.1成立项目公司由乙方(或联合体的牵头人、资金方)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承继乙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项目公司直接与乙方(或按招标约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别签订各自承包内容的合同,乙方(或乙方联合体成员的各方)接受项目公司的委托实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2.2签订相关协议2.2.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甲方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涵盖项目建设期的履约保函5000万元
1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保函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文件后14天内将履约保函退还给乙方。2.3组织实施甲方负责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项目公司予以协助。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具体组织开展项目的XX建设管理等工作。2.4交工验收及移交各子项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工程(交)竣工验收,甲方按协议约定付费完成,项目资产(含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所有工程项目及无形资产等)权属归属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有关机构)。2.5项目资金支付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本项目的款项。第3条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本项目已完成
13、整体立项及相关的合法合规性审批,相关审批程序及文件合法有效;已充分理解本协议背景和目的;具备持续履约能力。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的XX建设权利为独家的排他性权利。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就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的唯一合作伙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他方建立与本协议建设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合作关系。3.1甲方的权利义务3.1.1享有对本项目实施的监督权。有权对乙方和项目公司的XX、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了解、监督;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出整改措施。甲方监督权的行使不能影响乙方和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3.1.2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
14、构对本项目项下所有子项目进行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和项目公司,并有权要求乙方和项目公司进行解释和整改。3.13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合理吸纳项目公司修编、优化和完善相关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意见,提升项目区域土地的价值和品质。3.1.4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相关的行政性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具备实施条件。3.1.5协调工程相关各方与当地群众的关系。3.1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甲方依法选择独立的第三方提供项目服务、工程咨询、监理、造价咨询、检测、监测等服务,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3.17有权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等确定各子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3.1.8
15、根据区域的法定规划,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向乙方和项目公司提出变更项目的部分建设方案。变更后方案经双方同意后可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3.1.9将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交付乙方的义务。3.1.10对项目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协议履行的权利。3.1.11项目公司制定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计划等须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项目公司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从事前述工作内容的,视为无效。造成损失的,乙方和项目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从甲方收到项目的工程设计方窠和建设计划等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予以正式书面回复。若甲方无书面意见则默认同意实施(但乙方或者项目公司的行为、上述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除外)。3.1.12甲方检查、监督、审批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及/或项目公司义务的履行及责任承担。3.1.13甲方负责报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等按照规定程序报审查,甲方根据审查意见负责完成相关审批工作。3.1.14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部门确认的款项,向项目公司按时按期足额支付。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