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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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逻辑学教案第一章绪论【案例导入:半费之诉】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半费之讼”的例子。古希腊著名学者普洛达哥斯与其学生欧提勒士曾约定,欧提勒士的学费分两期付,一半学费规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另一半学费规定在欧提勒士出庭第一次胜诉之后交付。但是欧提勒士毕业后迟迟没有出庭,普洛达哥拉斯急不可耐,便决定向法庭起诉,要欧提勒士付另一半学费。他对欧提勒士说:“如果你打胜了官司,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你应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打败了官司,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你也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你或者打胜这场官司或者打败这场官司,反正你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欧提勒士回答普洛达哥拉斯说:“如果我打胜了这场官司,那么按照法庭的
2、判决,我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打败了这场官司,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我也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我或者打胜这场官司,或者打败这场官司,反正,我都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一、“逻辑”的含义“逻辑”是英语1ogic的音译,源于古希腊语“。”(逻各斯)一词,“逻各斯”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辩证法的奠基人赫拉克利特的著作中,他没有给这一词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只认为“逻各斯”是万物产生的根据,是人们“顷刻不能离开的东西”,因此可理解为是指“那种与一切运动和变化联系着的规律”,是支配着“言语、语词、理性的根据”。“逻辑”一词在现代语法中是个多义词。主要有以下几种含义:1、指称客观事物的规律。2、指称某种理论、观
3、点或说法。3、指称逻辑规则或逻辑规律。4、指称逻辑学。二、逻辑的产生逻辑问题几乎同时起源于三个古老的国家,即古代的希腊、印度和中国。真正形成较完整的学科体系并在世界各国流传至今的,是古希腊的逻辑学。我国古代的逻辑学先后被称做“名学”、“辩学”、“理则学”和“理论学”等。到了东汉时期,由于董仲舒倡导“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后的逻辑学说便趋于衰微了。在古代印度,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因”指推理的依据,“明”即通常所说的“学”,“因明”就是古代印度关于推理的学说。古希腊的逻辑学、印度的因明学和中国的名辩学,犹如三颗瑰丽的明珠,在世界古代逻辑史上交相辉映。三、逻辑学的发展16世纪以后,资产阶
4、级革命带来了科学的革命,使逻辑逻辑学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被马克思誉为“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弗兰西斯培根,建立起归纳逻辑理论,主要著作新工具。法国著名数学家笛卡尔则进一步完善了演绎法,并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关于推理过程中可以运用简单的符号,建立“普遍数学的设想,给后继者创立符号化的数理逻辑以启迪。17世纪法国波尔罗亚尔修道院的阿尔诺和尼卡尔合写并出版的逻辑著作,即被后人称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学”,成为近代逻辑学中最早的也最具代表性的逻辑学教科书,流传甚广,影响深远。17世纪后半期,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在笛卡尔思想影响下就设想把数学方法应用于逻辑,把逻辑推理变成纯符号
5、的逻辑演算,对后来数理逻辑的创建起到了重要作用,因而被公认为数理逻辑学奠基人。此后,经过19世纪末期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德摩根,以及后来的德国数学家弗雷格和20世纪英国数学家罗素、怀特海等许多人的努力,前后经历了200年左右的时间,终于建立起了严密、完整、崭新的逻辑体系一一数理逻辑。另一方面,德国哲学家康德首先对传统思维提出批评。基于传统逻辑只研究思维的形式,没有把思维的内容和思维的形式统一起来;基于它只立足于思维的确定性而撇开了思维的变动性、辩证性,提出了研究辩证思维的问题,从而出现了辩证逻辑。继康德之后,19世纪德国的辩证逻辑的创始人黑格尔在批评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努力用他的辩证法观点来改造
6、旧逻辑,建立新逻辑一一即辩证逻辑学科体系的轮廓。自此也可以说又诞生了一种与传统逻辑根本不同的、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的另一种意义上的逻辑辨证逻辑。四、法律逻辑学的性质法律逻辑学是一门介于普通逻辑学和法律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是一门工具性质学科。五、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法律逻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法律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思维形式:是思维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思维内容是思维反映的特定对象及其本质和规律;思维形式是思维赖以存在和表达的方式,即概念、判断和推理。思维的逻辑形式:是指思维形式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第二章词项逻辑(上)第一节词项的概述(一)什么是词项?1、词项:是反映事物属性的思维形式。事物的属性:
7、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决定一事物是该事物而非他事物的属性。非本质属性:对该事物不具有决定意义的的属性。2 .不同词项的本质属性的数量不一。3 .不同角度词项的本质属性不一。(二)词项和语词1、联系:语词是词项的语言形式;词项是语词的思想内容。2、区别:第一,词项是全人类性的,语词是民族性的;第二,同一词项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第三,同一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词项;第四,并不是所有语词都表达词项;第五,科学研究范围不同。(三)词项的内涵和外延1 .词项的内涵就是词项表达的内在含义,是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2 .词项的外延是词项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词项的内涵是词项的质,回答一个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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