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新版通用天使轮投资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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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条增资时各方的义务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2 .投资人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C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3 .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4 .文件的交付公司及创始人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
2、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支付投资款的银行对账单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第二章.各方的陈述和保证第三条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1)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2)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3)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4)股权结构。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
3、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5)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6)债务及担保。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7)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8)信息披露。公司及
4、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9)公司合法经营。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10)税务。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
5、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11)知识产权。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12)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第四条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1)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2)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第三章.创始人的权利限制第五条股权的成熟1 .创始人同意,如果截至股权成熟之日,创始人持续全职为公司工作,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分4年成熟。其中,满年成熟50%,满3年成熟75%,满4年成熟UOO%。2 .在创始人股东的股权成熟之前,如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该创始人特此同意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人员,该等股权应计入公司激励股权池:(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3)严重违反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义务或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或(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3 .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完整的股东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第六条股权转让限制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第七条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1 .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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