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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以此建立健全校园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损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滕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滕州市校园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仅适用于至善学校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
2、速发应在当地政府、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形成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有效控制事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迅速启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快速进行处置。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按照市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建设。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源头,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
3、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控制在学校。4、应急联动,群防群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加强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管理,社会参与在各级教育、公安、建设、卫生、文化、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职
4、责的基础上,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支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的情况下,学校与之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领导机构1、校园应急指挥部组成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学校安监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学校行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按照自动替补空缺职位的原则,发生事件时,如有人员缺位,临近职务人员自动替补该岗位,组成指挥部和工作组织,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指挥部职责在当地政府、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程度较大以上校园突发
5、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3)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经费保障等情况。(4)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5)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请示、报告。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安监处: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指导学校开展抗灾自救,妥善解决受害师生的安置,帮助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6、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开展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教育;经学校批准后,牵头负责修订本预案,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行政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情报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地调查摸底工作,以及有关新闻的发布。政教处:负责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方面的稳定工作。教导处:负责学生稳定工作。(二)办事机构1、校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全校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行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负责人兼任,日常事务由安监处负责办理。2、校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应急
7、处置工作。(2)及时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向校园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具体措施。(3)及时总结和推广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4)督导、检查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5)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6)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不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校园应急指挥部下设相应的专门处置工作组。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行政办公室、安监处、教导处、政教处等部门组成,安监处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校园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
8、和级别,确定与其它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查事发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行政办公室、安监处、教导处、政教处等部门组成,安监处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建立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收集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适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行政办公室、安监处、教导处、政教处等部门组成,行政办公室负
9、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提出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策略、措施;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行政办公室、安监处、教导处、政教处等部门组成,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根据受灾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作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三、事件分类分级(一)事件分
10、类校园突发性公共事件分为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内外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绝食、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在校园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外人员围堵校门、冲击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和办公场所、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刑事案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劫持人质;学生集体出走、集体自杀;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
11、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其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校园爆炸事故;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在校园内突然发生并影响或可能影响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酒精中毒(醉酒)、其他中毒、环境因素事件、意外辐射照射事件、传染病菌(种)丢失、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医源性感染、环境污染、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过敏反
12、应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事件。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受台风、龙卷风、飕线、暴雨洪水、暴风雪、冰雹雷击、高温严寒、地震、地质灾害、水库垮堤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师生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事件。上述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容易相互关联、相互交叉,可能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二)事件分级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I)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主要指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
13、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在学校内的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其它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2)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I级)主要指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并有明显的向校外发展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校内发生的造成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
14、性事件。以及其它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3)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n级)主要指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30人以上,500人以下,并已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其它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主要指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已呈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可能受到影响和干扰;单个突发事件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趋势;以及其它视情
15、需要作为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1)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级)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2)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级)主要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3)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n级)主要指对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4)一般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V级)主要指对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学校发现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生新传染病、发生或传入中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现中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等达到卫生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事件。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IOO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