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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3)34号)有关要求,为推动我市新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减少“电商专供版”,打造一批质量基础扎实、品牌效应大、社会信誉良的“同款同质同价(以下简称“三同”)的示范企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认定办法所称“三同”,是指线上销售所有商品与线下销售商品具有同样的型号(款式)、同样的价格、同样的质量及服务保障。“三同”企业应是所售商品制造企业的销售公司或品牌指定官方旗舰店,代理、经销类企业不在此范围内。第三条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全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以
2、下简称“示范企业”)的示范认定和服务指导工作;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负责示范企业的初审推荐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标准第四条申请认定示范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依法纳税并提供完税证明,三年内未发生环保、安全生产、税务、劳资、融资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且无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侵权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二)企业需拥有或长期合作委托线上渠道(网站、客户端、APP、小程序、第三方线上平台等)售卖商品,且有线下实体(门店、商铺、入驻商超、无人店、无人售卖柜等)销售渠道,开展面向消费者的零售经营活动;企业通过线上销售渠道产生的销售收
3、入占同期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或企业通过线下渠道产生的销售收入占同期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o(三)企业的线上线下营销方式、商品质量保障、交易模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较为成熟,相关业务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明显,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四)企业组织构架科学,人才、设备、技术、资金优势突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严格;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产品合格率、市场销售占有率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五)企业所有在售商品均通过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不存在“专属网销批次
4、”或“线上线下同款不同型号”情况,商品所有销售终端售价需一致。第三章申报材料第五条企业申报示范企业时,至少应提交以下资料:(-)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申请表(二)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业务开展情况和开展“三同”工作具体举措)(三)申报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承诺书(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六)在售商品各渠道终端零售价格、成交数量清单(七)其它按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证实性材料包括:产品和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合格率情况通报,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近3年获得的国家、省、市级荣誉的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需附材料清单目录。
5、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六条示范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区、县(市)商务局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批准公布的基本程序。第七条示范企业每年评选一次,8月底前完成申报。第八条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市)商务局提出认定申请,区、县(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后批准公布,授予“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称号。第五章管理第九条经认定的示范企业,按政策予以相应支持。第十条示范企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的,或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报送经营发展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撤销其“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称号并
6、予以公布。附件:1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申报表(试行)2.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评价指标(试行)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申报表(试行)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企业属性(国有、合资等)成立日期职工总数上年度营收(万元)上年度税收(万元)联系人职务电话企业简介(企业发展历程、涉及主要领域和产品种类;开展“三同”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情况,以及在全国行业独特优势评价等)市新电商“三同”示范企业评价指标(试行)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分值经营基础指标(45分)年销售额2亿元(含)-4亿元,得2分;4亿元(含)-6亿元,得4分;6亿元(含)-8亿元,得6分;8亿元(含)TO亿元,得8分;1
7、0亿元(含)以上得10分线上销售线上销售渠道销售收入占同期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30%(含)-40%得2分;40%(含)-50%得3分;50%(含)以上得5分品牌建设国际知名品牌每个可得3分,国内知名品牌每个可得2分,区域知名品牌每个可得1分,一般品牌每个可得0.5分,总计最高不超过10分销售渠道年销售额超过IOOO万元渠道,每个可获1分,总计最高不超过10分“爆品”情况近3年来,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单品数量,每个得1分,总计最高不超过10分质量基础指标(15分)质量安全产品合格率95%(含)以上得10分;低于95%不得分质量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5分信誉评价(40分)售后服务体系设有专门售后服务部门,部门人数超过50人(需提供社保记录)得10分,不足50人(含)得5分;售后服务外包,得3分;没有不得分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售后服务部门一致,得5分,分别单设得3分商品满意度三年内组织顾客(500人次以上)对主营产品实施满意度测评,每次得2分,总计最高不超过10分商品线上主要销售渠道好评率98%(含)以上,得10分;95%(含)-98%,得5分;90%(含)-95悦得3分;低于90%,不得分复购率用户复购率高于50%(含),得5分;30%(含)-50%,得3分;低于30%,不得分其他加分指标(独特优势,获国家、省、市级荣誉情况等。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