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北京市招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的应用 精品.doc
《招标投标-北京市招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的应用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投标-北京市招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的应用 精品.doc(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保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
2、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主管部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应当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拍卖出
3、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拍卖),是指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挂牌),是指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第六条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
4、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第八条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应当发布公告。招标、拍卖或挂牌公告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挂牌起始日前二十日公开发布。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开发建设期限;(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竞买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第十条本规定中招标人、拍卖人及挂牌人分别指土地招
5、标、拍卖及挂牌的出让人第十一条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标底或者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具体办法另行规定。招标标底和拍卖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第十二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应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布场所可以是市土地交易市场或者其他指定场所、媒介。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第十三条土地招标的中标人、土地拍卖或挂牌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规定到市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各项有关手续。第二章土地招标第十四条土地招标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
6、的规划意见、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等。第十五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十六条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实行投标预登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投标人预登记时应交纳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提交以下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标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投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四)资信证明;(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7、。第十七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视为对土地条件及招标文件无异议。第十八条招标人及招标工作人员在开标以前应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情况进行保密。第十九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标书:(一)截止日后收到的标书;(二)标书或标书附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三)标书或标书附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四)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五)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的;(六)重复投标的;(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一条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招标投标-北京市招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的应用 精品 招标 投标 北京 市招 北京市 拍卖 挂牌 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 暂行规定 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