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食堂日常工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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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食堂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为做好学校食堂日常工作管理,保障食堂工作秩序顺利进行,依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总则(一)总务处膳食科负责食堂日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食堂或食堂小组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食堂或食堂小组负责人负责安排组织本食堂的日常工作。(二)食堂必须按本规定做好各项日常工作,达不到要求要进行整改并扣分。(三)食堂各服务组平时被扣分作为当月淘汰制考评中的食堂常规工作考评项扣分内容管理。二、食堂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一)物资采购管理1主要食材采购(1)大米、面粉、油、米粉、猪肉、禽类、鱼类实行准入制(具备资质的合法商家,准入手续在学校总务
2、处备案,签订有食品安全协议),未有准入手续,一律不准进入校园食堂;采购这些大宗食材必须按学校规定先填写申告表,采购的食材必须是证照齐全、手续合法、没有质量问题的正规商品,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同时按照有固定资产、固定经营场所、资产规模大、信誉好的公司商家优先的原则采购,不得采购个体小摊点小摊贩的产品,禁止采购证照、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以及价格异常低廉等质量得不到保证的食品,采购的票据必须齐全、票据填写规范并有商家公章、送货人签名等规定,购进这些大宗食品时必须是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段内,且货物入库前要有食堂管理员在场并经管理员按照申告表在现场验收签字(米粉除外),否则,属于违规进货行为。(2)
3、各食堂不得自行宰杀活猪、活禽,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自养活猪、活禽。(3)为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能够有效溯源,同一主要食品材料不得同时采购和使用两家或两家以上产品。2 .干货、调味品、添加剂采购必须采购证照齐全、手续合法的、没有质量问题的正规商家的正规商品,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不得采购证照、手续不全、有效期过短及来路不明以及质量得不到保证的食品,并要求票据齐全、规范。食盐、添加剂必须遵循国家的专卖等专项管理规定。3 .蔬菜采购蔬菜类食材必须采购新鲜、无污染、无潜在有毒的优质产品,不得采购存放时间较长、发芽、腐烂、变质的蔬菜,不得采购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蘑菇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食堂禁止
4、使用的蔬菜。4 .主要食材进货信息公示主要食材的进货情况必须于当天上墙及时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维护师生的消费知情权。5 .违规处理违反以上相关规定一次,从食堂当月业务考评总平均分中扣510分并须现场整改。同一问题,重复违反扣分加倍并可视情节轻重作出支付违约金等处理。(二)物资保管、库存管理仓库内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堆放整齐有序、品种分类明确。非食品不能放入仓库,做好仓库各区域的卫生、安全(加锁)、防火、防潮等工作,大米、面粉等存放必须离地离墙10以上。其他食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放。以上任意一条达不到要求,将从当月的业务考评总平均分一次扣5分。(三)清洗、加工管理食堂必须严格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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