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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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
2、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全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S)主要指标。到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开展土壤环境
3、质量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经开区开展详查工作,2018年9月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9月底前掌握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市环保局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重点掌握农用地、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4、等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市环保局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现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三个部门数据统一及共享,2018年底前完成。(市环保局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三、全面强化监管,加大土壤污染执法力度(一)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睇、
5、汞、碑、铅、辂等重金属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市环保局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二)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络,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市环保局分局牵头
6、,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市公安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一)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耕地为重点,系统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控管类,采取相应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3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
7、、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区农业局、市环保局分局牵头,区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二)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17年底前,制定产粮(油)大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推行农业清洁安全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8、(区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市环保局分局参与)防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2017年底前仍不达标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退出。(区发改局、市环保局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参与)(S)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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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污染 防治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