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会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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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诊制度一、会诊申请提出:1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本科室执业范围之外,需转至相关科室开展诊疗的;2 .患者患本科疾病并伴有执业范围之外的疾病需同时治疗的;3 .患者住院超过72小时,尚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无效的等出于诊疗需要,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院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二、会诊范围:(一)院内会诊:1 .普通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或三级查房中的中级及以上医师提出,原则上会诊医师为主治及以上医师。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2 .急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2、。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必须为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3 .多学科会诊。需要进行多学科会诊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医务科组织,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会诊记录,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二)邀请院外会诊:1 .前往或邀请院外会诊的,参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2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
3、聘请外院专家来院或者与患者一起去外院会诊。3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主管医师填写申请单和会诊审批单,包括病情摘要、会诊目的、邀请专家,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4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做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记录并签名。5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医师携带患者,持会诊单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6 .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三)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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