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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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阳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豫农文(2023)397号)和信阳市农业农村局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商务局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信农(2023)102号)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作用,稳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防止产能大幅波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菜篮子”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逐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省厅“三抓两保”(抓产销
2、大市、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调控措施,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十四五”期间,以正常年份全市猪肉产量在30.3万吨时为参照,结合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的能繁母猪存栏任务和有关统计数据,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正常保有量稳定在21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9万头。各县区能繁母猪保有量的确定方式:以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中各县区2023年生猪存栏目标的10%左右为基础,
3、结合各县区统计监测数据、生产实际及潜力,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左右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见附件1)o各县区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以国家统计局季度数据为基数,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监测数据测算得出。(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1 .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5%105%区间(含95%和105%两个临界值)。以市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测动态信息。2 .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
4、量的90%95%和105%110%区间(含90%和110%两个临界值)。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区间(含9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启动增加产能调节机制。由县区人民政府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栏,稳定和增加产能。三是向降幅较大县区人民政府发预警函。市农业农村局视情况向能繁母猪存栏量降幅较大的县区人民政府发预警函,提醒其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使能繁母猪
5、存栏量增加至合理水平。县区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可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适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二是启动减少产能调节机制。由县区人民政府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压减生猪产能,使其下降至合理水平。3 .红色区域:产能过度波动。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90%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0虬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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