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4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征求意见稿)XX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二二年四月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 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则-1-2组织与保障-2-2.1 县防指组成-2-2.2 县防汛紧急避险应急响应指挥工作组织-3-3紧急避险影响范围及对象-3-3.1 紧急避险影响范围-3-3.2 避险对象-4-4避险安置及转移路线-4-1.1 集中避险安置-4-1.2 分散避险安置-7-1.3 避险转移路线-8-5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及公告-8-5. 1避险时机-8-5.1 发布指令-9-5.2 发布公告-10-6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实施-10-6. 1属地为主强化组
2、织-10-6.2组织实施流程-11-7保障措施-12-7. 1避险运输保障-12-7.1 转移安置治安保障-13-7.2 应急力量保障-13-7.3 安置生活保障-14-7.4 医疗卫生保障-15-8紧急避险善后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8. 1应急结束-15-8.1 回迁安全评估-16-8.2 下达回迁指令-16-9压实责任严肃监督-16-10预案管理-18-8.3 1预案编制修订-18-8.4 2预案宣传与培训-18-8.5 3预案演练-18-附件-20-XX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受暴雨洪水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威胁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妥善
3、安置工作,对本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提供依据。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焦作市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XX县总体应急预案XX县防汛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灾害时受灾群众紧急避险的指挥、组织,避险人员的安排和保障等应急处置的安排,确保提前避险、安全避险,本预案与XX县防汛应急预案相衔接。1.4 工作原则(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4、,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紧急避险指挥机制。(2)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本地区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协同配合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3)坚持就近、安全。紧急避险路线、避险场所就近选择和设置,提前勘察路线和场所的安全可靠性,确保群众快速安全避险转移安置。(4)坚持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包括固定避险场所、临建场所等,分散安置包括投亲靠友、借助公用房屋等。2组织体系2. 1县防指组成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XX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防汛
5、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有关成员单位参与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见附件1。县防指下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和沁河防汛办公室。县防办设在县应急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沁河防汛办公室设在河务局,分管河务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河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2. 2县防汛紧急避险应急响应指挥工作组织县防指设置转移避险安置专班。按照洪涝灾害类型和影响领域,成立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沁河滩区、地质灾害、城镇内涝、工业行业领域、危化非煤生产企业等6个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指导组,指导乡镇(街道
6、)开展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转移避险安置专班、指导组设置见附件2)。3紧急避险影响范围及对象1.1 紧急避险影响范围(1) X河流域威胁区域。当预报X河XX站流量4000立方米/秒以上洪水时,X河流域可能受淹区域人员做紧急避险安置转移。(2)河流洪水受灾区域。除X河外,X河、XX河、XX河、XX河、XX河、XXX河、XXX河、XX河、XX河等行洪、除涝河道,易发生决口、漫堤的位置临近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河道已发生决口、漫堤等险情,洪水可能波及临近的铁路、公路、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3)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区域。XX县北部XX乡属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
7、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位于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旅游景区属于山洪灾害威胁区域。(4)水库威胁区域。XX境内有1座中型水库一XX河水库和1座小型水库-XX水库,在发生洪水漫顶或溃坝险情,水库下游影响范围内,可能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5)低洼易涝区域。XX县城区地势平缓,当降雨量较大时,会出现排水不畅,路面积水现象。1.2 避险对象可能受灾害威胁区域内的居民、群众是防汛紧急避险的避险对象。乡镇(街道)、单位和基层组织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避险转移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期前进行更新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进入汛期后,要动态掌握辖区内登记建档的避险转移基础人
8、群,实时查访旅游、务工、探亲等紧急避险流动人群,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4 避险安置及转移路线5 .1集中避险安置4. 1.1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设置条件(1)场所安全第一。集中安置点设置在不受灾害威胁的安全区域,场所内房屋、设施等安全可靠,容纳空间充足,配备救生衣、沙袋等应急物资,消防安全符合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GB51324-2019),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标志标牌和安全警示标识。(2)满足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五有”要求:有饭吃,设置独立厨房,配备灶具、冰柜、冰箱等设备,或集中订做供应一日三餐;有干净水喝,连接供水管网、安装净水设备或统一运送供应干净生活用水;有衣穿,统一配备
9、被褥,设置衣物清洗及晾晒区域,或配备洗衣设备;有安全住所,统一配备简易床,合理调配室内住宿人数,保持室内卫生和通风,配置空调或电风扇等降温设备;有看病医疗条件,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储备常用药品,设置医疗诊室,配备常用诊疗设备。(3)具备基本生活设施。供水采取市政管网供水、地下水抽取、储水设施、供水车等多种方式保证供应;供电采取国家电网供电、临时架设电路、应急发电车、柴油发电机等多种方式,保证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通信采取前期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紧急情况调派应急通信车、搭建临时基站等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环境卫生方面,设置公共厕所、排污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4. 12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选择集中避险安
10、置场所的选择遵循“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固定场所。乡镇(街道)选择确定本辖区集中安置点,将安置点位置、安置人员容量、场所管理单位等信息登记入册并上报县防指,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明确集中避险安置点的征用程序和补偿标准。乡村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乡镇机关楼院、村委会、学校、宾馆、酒店、工厂等满足集中生活条件的场所;城市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学校、宾馆等公共场所。避险安置场所注意避开临水、地势低洼、易受雷击等区域。5. 1.3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管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转移安置点分包责任制,党政
11、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划片包干,公安、应急、民政、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卫健、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集中避险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成立安置点临时管理机构,指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安置点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设立安置协调、交通运输、水电通信保供、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选派基层党员干部编入工作小组,制定入住登记、生活服务、治安管理、安全管控、医疗防疫、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工作制度。6. 1.4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启用集中避险安置按照就近原则,由乡镇(街道)统筹调配,优先启用本村(社区)、本乡镇(街道)安置场所,组织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到岗,做好转移安置准备
12、。乡镇(街道)内部无法妥善安置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请求支援。避险转移群众到达安置场所后,乡、村负责同志在安置点轮班值守,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进行入住登记,做好防火及安全巡查,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安置点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安排警力维护避险安置区域社会治安秩序。乡镇(街道)及时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做好安置场所安全管控,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件发生。县委、政府成立安置工作现场指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在人员、物资、技术、服务等各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广泛发动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点服务保障。4. 2分散避险安置统一组织的分散避险安置,由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先期与附近
13、的安全区域联系,建立村对村、户对户的避险安置结对机制。避险转移群众也可以自行选择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方式,安置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分散避险安置群众进行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与分散安置群众保持联络,引导群众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在未解除灾害危险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原住区域。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群众分散避险安置。4 .3避险转移路线每年汛期之前,乡镇(街道)、单位和基层组织要遵循安全、就近、通畅的原则,勘察、选取灾害易发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的多条线路,通过设置指示牌、路线图,
14、加大宣传,引导群众清楚掌握避险转移路线。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避险转移路线,提前配备预置避险转移交通工具和物资,或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协议转移避险运输协议。交通、公安等部门参与避险路线设计,协同做好转移交通工具保障和交通畅通管控,保障紧急避险路线畅通、便捷。5 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及公告5. 1避险时机进入汛期后,县防办汇集来自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的汛情预警,气象、水利、河务、住建、自然资源等县防指成员单位以及各级单位和基层组织报告的暴雨、河道洪水、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灾害信息,县防办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灾害信息进行研判,确定需要发出灾害警报和组织辖区群众紧急避险转移时,向县防指汇报。
15、避险转移的研判依据:(1)气象部门发布XX县连续大暴雨预警。(2)内涝河发生连续大洪水或超标准洪水,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3)预报X河XX站流量4000立方米/秒以上洪水,有漫堤、决口风险时。(4)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发出预警或发生灾害。(5)水库发生洪水漫顶或溃坝险情。(6)城区内低洼易涝处严重积水,威胁到居民生命安全。(7)其他可能威胁到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况。1.2 发布指令县防指根据县防办研判结果,下达紧急避险指令,对紧急避险责任单位、避险区域、避险对象等提出要求。(指令模板见附件3)。发出城镇内涝紧急避险指令时,县防指按规定及时采取“五停”(停产、停业、停课、停运、停止集会)等安全避险强制措施,组织水利、住建、交通、公安、应急等行业部门及时转移道路、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涵洞、在建地基坑等区域受威胁群众。接到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河流水库洪水等紧急避险指令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将指令传达给避险转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包村干部,按照指令要求,结合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明确组织责任落实到人,跟踪督导避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