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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省示范创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创建目标以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本次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材料复核、专家指导、现场考核、评审确定等程序,2023年我省力争创建*个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同时,对2018年度正式公布、2023年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示范场,可以申请复验,复验合格的示范场将一并推荐给农业农村部,复验示范场不占本年度控制指标。二、创建要求示范场是指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
2、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农业农村部认可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生产高效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二)环境友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三)产品安全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
3、制度健全,防疫设施装备水平高。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减量使用投入品。(四)管理先进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三、重点工作示范场创建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努力实现质量兴牧、绿色兴牧
4、,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申报的养殖场必须已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上备案。(一)启动创建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意愿,核定各市示范场创建数量;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创建工作,并按省厅下达的申报指标择优推荐;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各地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基础条件良好、业主积极性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养殖场创建标准化示范场。(二)扎实推进1 .申报遴选。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包括已授牌的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并依据畜禽养
5、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上报申请材料。经所在县、市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依据省厅下达的申报指标等额推荐,于*月*日前将申报书、申请材料等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省厅。2 .核查确定。省厅将组织专家验收组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于*月*日前对通过省厅书面审核的创建单位逐个完成现场考核验收,并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省厅根据评分排序等综合因素差额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个2023年新创建单位,以及全数复验合格的2018年示范场。3 .授予称号。通过农业农村部复核评审的创建单位,农业农村部将授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省厅制发牌匾。示范场定期通过规模养
6、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核心生产指标。(S)加强指导省厅将适时安排专家组,赴各市、县和具体创建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各有关市要结合创建活动需要组建专家技术队伍,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切实做到专家组人员固定、技术过硬、工作负责、公平公正;要注重推广成熟、先进畜禽养殖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负责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工作,重点负责审核把关、督导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本地区的创建工作,重点负责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养殖场的组织申报、动态监管等工作。省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政策支持省级
7、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向示范场倾斜。各市也要注重整合政策资源,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三)强化监督管理省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跟踪、指导各地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各市应建立健全示范场奖惩考核机制,建立示范场监督检查档案记录;县级应了解示范场生产经营情况,指导示范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积极为周边养殖场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各地要实行示范场动态监管,对发生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质量安全事件的示范场,要及时向省厅报告,依规取消其示范场资格,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四)强化示范推广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示范场建设,充分利用示范场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高的优势,开展技术示范观摩、现场培训I、视频直播等多层次、多样式活动,发挥其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联系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