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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5月全国法考试卷(一)同步检测卷(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10.北洋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A、“天坛宪草”B、“袁记约法”C、“贿选宪法”D、中华民国宪法(1947)【参考答案】:A【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共11聿113条。因在北京天坛起草而得名,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该题针对“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法性文件”知识点进行考核】2、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的情形不包括下列哪个情况?A、相对人不按照规定履
2、行合同,行政机关作为制裁解除合同B、因客观情况变化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单方面解除合同C、以国家政策改变该合同的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合同D、行政机关意图更换合同相对方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参考答案】D【解析】:D选项违法3、关于1993年6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参考答案】:B【解析】:前南国际刑事法庭【详解】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武装冲突中,发生了某些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
3、事,如蓄意杀人、种族屠杀、种族灭绝、严刑拷打、强奸、破坏文化和宗教财产、任意逮捕等。国际社会对此极为震惊,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国际责任,安理会通过了第827号决议(其中附有前南国际法庭规约),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该法庭是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和第29条设立的,作为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该法庭不是一个永久性的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设立的初衷只是处理前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问题,在处理完前南问题以后,该机构即会解散。并且该机构跟国际法院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国际司法机构。因此,本题ACD的说法都不正确。除了
4、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外,目前还有1994年11月设立的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其性质和前南法庭一样。4、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以下哪项所述性质?A、法律原则B、法律规范C、规范性法律条文D、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参考答案】:D【解析】: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它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规定具体权利、义务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并不具体设置权利、义务的条文。5、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o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
5、件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参考答案】:A6、下列有关反补贴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OA、初裁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商务部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B、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丑起不超过6个月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D、如果补贴进口产品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增加,可以对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补贴税【参考答案】:C【解析】:反补贴措施反补贴条例第30条规定,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6、,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商务部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故A错误;反补贴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故B错误;反补贴条例第43条规定: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所以C正确;反补贴条例第45条规定:下列三种情形并存的,必要时可对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之目前90天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补贴税:(1)补贴进口产品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增加;(2)此种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3)此种产品得益于补贴。只有三种情况并存,才适用追溯征收,故D错误。所以
7、本题应选C项。7、在山东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在这30年内,通常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但现在朱某年老逝世,又无人继承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要对该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过怎样的程序?OA、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B、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C、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土地管理法第14条。8、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其中规定
8、了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事务所可以是法人性质的组织:(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某省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制定地方性法规,提高了法人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将最低注册资本提高到一百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该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法律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加以提高C、该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不能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D、该地方性
9、法规的规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不得违反法律对行政许可的条件已经作出的具体规定【参考答案】:D【解析】:该省地方性法规将法人性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低注册资本提高到一百万元,这实质上是增设了该类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对实施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做出具体规定,但是该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条件,该省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明显违背了法律已经做出的具体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所以本题应选择D。9、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
10、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参考答案】:BB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钱某以签发空头支票的方式骗取财物的,符合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因为票据诈骗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殊条款与普通条款的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钱某的行为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只可能认定为票据诈骗罪。故D选项排除。至于行为人最终骗得的是盗版光盘,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与既遂。故选B
11、.10、秦朝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A、家罪B、公罪C、公室告D、非公室告【参考答案】:C【解析】:公室告,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恁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11、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2000年试卷一第15题)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受案篦困。见行政复议法第2条、第6条。本题四个选项
12、中,A、C、D都是行政许可行为,属于行政复议法第6条列举的可复议种类之列,而选项B,则不具有在法律上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性质,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12、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做出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知识。违法行为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包括四个构成要件: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这是与违反道德的行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的区别,也是认定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的
13、关钺要素: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行为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违法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13、在秋审制度中,案情属实,但有从宽或可疑之处,可免予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的称为:OA、情实B、可矜C、缓决D、可疑【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清代的会审制度。经过秋审的案件,其处理情况分四种:其一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恬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衿,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予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
14、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8项。14、某委托人将自己的一件艺术品委托拍卖行拍卖,其确定的保留价是50万元,关于这次拍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OA、因为确立了保留价,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B、竞买人最高应价为49万元,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C、竞买人最高应价为49万元,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继续拍卖D、委托人可以撤回拍卖,因拍卖未获成功,委托人无需支付约定费用【参考答案】:B【解析】:拍卖规则根据拍卖法第50条规定:“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
15、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第29条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故答案为B。1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OOA、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解析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