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3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图江州区级动员部署:(2023年10月10日前)江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建指导组(审核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部署工作和培训业务。村级自查评议:(2023年10月13日前)在江州区、乡(镇)的指导下,组织村评议代表进行自查评议,填写自查评议意见,采集贫困村变化信息,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初验上报:(2023年10月130-19日)组织初验,将初验名单和2023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江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核实贫困村变化信息。江州区级审核公示:(2023年10月28日前)涉及认定指标的江州区级主管部门或专责小组分别审核各自负责的单项指标,出具证明材料。
2、江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贫困村脱贫摘帽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和2023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级复核审定:(2023年10月31日前)对江州区上报的脱贫摘帽村复核,提出贫困村脱贫摘帽名单并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通知江州区组织录入信息,标识“出列”,核对信息。市级公告出列:收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结果后,设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中未通过自治区核查的脱贫摘帽村,指导督促按时整改,整改达标后报自治区复核;对通过市级复核、自治区核查的脱贫摘帽村,在各乡镇(街道)内公告出列,同时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Q乡(镇)开展贫困村脱贫摘帽
3、认定工作步骤第一步:组建工作队伍组建工作队(初验组),抽调乡(镇)党政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村级自评进行指导和认定初验。第二步:参加县级培训组织乡(镇)、村人员参加县级培训。第三步:指导村级自评乡(镇)工作队(初验组)会同江州区指导组(审核组)指导贫困村开展自查评议。第四步:等待村级自评等待行政村上报贫困村脱贫摘帽自查评议意见(附件4)。第五步:组织认定初验组织乡(镇)工作队开展认定初验。同时,在系统打印该村信息采集表,一并采集该村变化信息。第六步:上报初验名单根据初验结果,将贫困村脱贫摘帽初验名单和2023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江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步:配合县级审核配合江州
4、区组织对本乡(镇)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审核。第八步:等待县级公示等待江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本乡(镇)人员活动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第九步:配合市级复核配合市级组织对本乡(镇)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复核。根据市级对江州区通知的结果,组织镇扶贫信息员在系统中对脱贫摘帽村进行信息更新和标识“出列”。第十步:配合自治区核查配合自治区组织对本乡(镇)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的核查。第十一步:等待市级公告等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乡(镇)内公告出列。第十二步:等待上级反馈2023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5)村级开展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步骤第一步:组建工作队伍组建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
5、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党支部书记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自评、完善档案、配合核验等。确定评议代表名单: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党支部书记,住村退休干部、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教师代表(57人,无该类别代表的,不作要求)组成。第二步:参加县级培训组织村相关人员参加县级培训。第三步:开展自查评议1在江州区指导组(审核组)的指导下,组织评议代表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会议评、现场核等方式,对照自治区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2023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5)、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
6、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逐项进行自查评议,填写贫困村脱贫摘帽自查评议意见(附件4),评议代表签名,村委会盖章,原件留村委会存档,1份复印件报乡镇人民政府。2 ,对照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村信息对照采集表,逐项采集贫困村变化信息。3 .根据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清单(2023年版),建立本村佐证材料台账。第四步:配合乡镇初验配合乡(镇)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初验和信息采集工作。第五步:配合江州区审核配合江州区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审核。第六步:配合市级复核配合市级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复核。第七步:配合自治区核查配合自治区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的核查。第八步:等待市级公告等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
7、组在乡(镇)公告出列。第九步:等待上级反馈2023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5)贫困村脱贫摘帽自查评议意见经村民委员会组织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住村退休干部、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教师代表等自查、评议,认为“三保障、有安全饮水、有电用、“一低于等主要指标均达到自治区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村第一书记(签名):驻村工作队员(签名):村“两委”干部(签名):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签名):退休干部(签名):老党员(签名):党代表(签名):人大代表(签名):政协委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贫困 脱贫 认定 工作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