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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二次交流及谈电源屏通用部分E皿限司2023年3月本标书对应的专用部分目录序号名称编号1二次交流及试验电源屏二次交流及试验电源屏标准技术标书使用说明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标书分为标准技术标书通用部分和标准技术标书专用部分。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标书。技术标书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7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单位物资部门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
2、数;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污秽等级、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压力释放能力、环境温度等要求。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7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标书专用部分总“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标准技术标书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表格,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
3、和“设备外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8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5、技术标书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使用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4、技术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5、功能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6、试验47、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81、总则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站二次交流及试验电源屏的功能、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投标者必须具有3年以上二次交流及
4、试验电源屏设备设计、制造经验。1.3 本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4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5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6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
5、有同等法律效力。1.7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9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
6、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10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条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按标准号顺序排列标准,如果各标准要求有所不同,满足更高的标准要求。D1/T720200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使用条件3.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a)环境温度:-10C+55;b)相对湿度
7、: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c)大气压力:80kPa106kPa03.2 贮存、运输环境条件a)装置在运输中允许的环境温度-40C+70C,相对湿度不大于85%;b)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5C+55C,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3.3 周围环境a)电磁干扰不超过4.3规定的条件;b)场地符合GB/T9361-2011中B类安全要求;c)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GB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不发生GB/T17742-2008规定的烈度为Vn度的地震;d)使用地点无爆炸危险的物质,周围介质中不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
8、敷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没有严重的霉菌存在。4、技术要求4.1 交流部分4.1.1 额定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10%,50Hz,两路输入互为备用,能接35m?导线。4.1.2 额定输出电压:经过隔离变压器输出,380/220V,三相四线,共4路输出。57.7/IOOV,三相四线,共4路输出,220V插座4路输出。4.1.3交流变压器额定容量:20kVA,在50%负载率状态下工作,最大输出电流为422.8Ao交流输出带漏电保护器。4.2直流部分4.2.1 必须选用可调的整流模块。4.2.2 电源输入为三相四线380V10%,频率:50Hz,能接35mn导线。4.2.3 输出直流电压:经过隔离变
9、压器输出,0250V连续可调,分4路输出。4.2.4 整流变压器容量5kVA,在50%负载率状态下工作,最大输出电流为25A。4.2.5 输出直流纹波系数K1.5%4.2.6 该直流电源可用来给蓄电池,亦可作为浮充电源使用。5、功能要求交流电源采用大容量隔离变压器,将系统电源与试验电源进行隔离,并在初级与次级之间加装屏蔽层,使试验电源免受电网暂态过程和其它谐波干扰。变压器采用/()接线方式,大大削弱了三次谐波,保证电源质量。交流电源的控制需采用自动开关,保证具有动作迅速,寿命长,有短路、过负荷自动跳闸的功能。输出交流电源要求性能稳定,灵敏度高,动作可靠,有短路、过负荷自动跳闸功能。6、试验6.
10、1 现场调试6.1.1 设备运到现场安装完毕,招标方应通知投标方人员到场参加设备调试。投标方应派出有经验的专家提供技术服务。6.1.2 在调试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存在元器件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情况,投标方应负责更换。6.2 现场验收6.2.1 现场验收应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设备准备投入试运行时进行,并出具书面测试报告。6.2.2 备品备件、文档资料均作为验收的一部分。6.3 监造6.3.1 合同生效后,招标方采取自行或委托监造单位派出监造代表依照技术协议的约定以及招标方的监造作业指导书,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组织的监造(含出厂试验见证),按监造代表的要求及时、无偿提
11、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监造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6.3.2 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投标方应及时向监造代表、项目管理单位报送相关信息,监造代表及招标方相关人员有权参与、跟踪检查整改工作并提出意见,投标方根据监造代表的意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6.3.3 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专用条款有要求时,还应提供由招标方监造代表签署的监造记录和试验报告。招标方组织驻厂监造的,合同货物在
12、监造代表签署“合同货物出厂见证表”后方可出厂。6.3.6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招标方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6.3.7 招标方可在厂内对合同货物的原材料、元器件、关键工艺、成品等进行检测,分为招标方自行实施、招标方见证投标方实施和招标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等方式。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无偿提供合格的试验仪器、配合人员和其他必要条件。6.3.8 合同货物试验过程中,试验不合格的,投标方应将处理过程及原因如实填写,交给招标方。6.4 抽检6.4.1 招标方有权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投标方
13、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对于实施南方电网公司组织送样检测的合同货物,其抽检技术标准须按照送样检测时的技术标准执行。若送样检测技术标准与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有差异的,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6.4.2 到货抽检是货物到达现场后,招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包括招标方自行实施和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两种方式。如抽检的货物不合格产品的数量超过规定值(按GB/T2828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时,扩大抽检范围,视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更换、退货、削价、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处理。第一次抽检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若需要扩大抽检范围做第二次抽检,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
14、投标方承担。6.4.3 专项抽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选定的物资品类产品进行专项抽样送检,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机构到现场检测,或在供应商待发货的仓库中选择样品。专项抽检开始前,招标方以公告的形式约定对专项抽检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理方式。6.4.4 招标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实施抽检的,如抽检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GB2828等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视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更换、退货、削价、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处理。第一次抽检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若需要扩大抽检范围做第二次抽检,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6.4.5 抽
15、检中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需要修理或更换时,修理和更换两种措施的使用次数限制为1次,即经修理、更换后仍然检测不合格的,采取退货处理。修理、更换、退货三种处理措施的适用范围均为被检设备所在合同。6.4.6 抽检中发现存在缺陷的设备经修理或更换后,应在原有的质保期基础上顺延质保期年限:紧急缺陷顺延3年,重大缺陷顺延2年,一般缺陷顺延1年。6.5 型式试验6.5.1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装置须进行型式试验:6.5.2 新设计投产的成套装置(包括转厂生产),在鉴定前应进行新产品定型的型式试验。6.5.3 连续生产的装置,应每4年(或试验报告有效期内)对出厂检验合格的装置进行一次型式试验。6.5.4 当改变制造工艺或主要元件,而影响屏的性能时,均应对首批投入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试验。6.5.5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a)环境温度:+150C-+350C;b)相对湿度:45%75%;C)大气压力:80kPa106kPa06.5.6 在上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应对如下项目逐条进行型式检验:a) 温度影响;b) 温度贮存;c) 功率消耗;d) 过载能力;e) 主要功能、技术性能;f) 静态模拟;g)动态模拟;h) 电磁兼容性能;i) 直流电源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