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社会公众及捐献者家属为中心建立器官捐献信任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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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以社会公众及捐献者家属为中心建立器官捐献信任体系江文诗,燕娟,马雅婕,武小桐,侯峰忠(1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山西太原030000;2山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1;3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北京100010)信任是任何公益性质的捐献事业得以长期运转的基石。这类捐献事业都需要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其公信力,也就是说,需要将扎实的信任机制和信任体系建设作为其工作重点。器官捐献是一项公民自愿、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的民生工程,它所体现的是人道主义及人类生命价值的升华,所关涉的是生命是否可以延续这一最重大的生命利益。因此,相较于其他公益项目,器官捐献信任体系的建设显得
2、尤为重要。1信任与捐献1.1 “信任”的内涵“信任”在字典中的意思是“相信,信赖”,在文献中的意思为“相信某人并对其托付某事,且怀有期待”1,由于其抽象性和结构复杂性,“信任”的概念在社会学、心理学、营销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不同的领域也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信任看作是一种相信其合作者(此合作者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组织)的态度,进而,“信任”既可以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人际信任,也可以体现为组织、机构、体系或法律等面对大众的公信力。1.2 “捐献”的内涵捐献是个人自愿无偿地对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弱势群体或慈善组织进行捐助的行为。一般来讲,捐献关系涉及捐献者、中间组织和受益人等多方当事人,显
3、然,信任是捐献关系可以达成的关键纽带。也就是说,信任是影响公众是否进行捐献的重要因素2。1.3 信任与器官捐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自愿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器官捐献是民法典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自主选择的权利,器官捐献始终坚持并贯彻无偿自愿的基本原则3。同时,这也体现了器官捐献是一种具有公益性质的捐献关系。医疗用途(区别于教学用途)的器官捐献基本工作流程主要关涉如下几方当事人,即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公众)、捐献方(捐献者及家属)、接受方(受者及其家属)、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器官获取组织、捐献协调员等
4、。随着人体器官移植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5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及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以及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及器官捐献的规范流程,并接受法律、伦理、行政和媒体等的多措并举的监督和制约6。由此可见,器官捐献中的信任建设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公众、捐献者和家属对宣传人员、医护人员、捐献协调员等相关参与人员的人际信任、对整个捐献工作体系的信任、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行政机构的信任诉求均是构筑捐献信任体系的重要部分。1.4 信任的脆弱性与信任危机由于信任构建的过程性和动态性,它也会受到扰动因素冲击而呈现脆弱性的特征7:增进信任因素和损害信任因素的作用效果具有非对称性,
5、即增进信任比损害信任更为困难,信任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8o“信任体系”的建立是长年累积的,但信任体系的崩溃可能就在一瞬间。在器官捐献领域,上述信任体系的脆弱性体现得更为明显。原因在于,与其他捐献相比,器官捐献涉及更多的参与者和更复杂的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造成信任体系的整体崩塌。以捐献协调员征求潜在捐献者家属知情同意这一环节为例,在此环节上的信任是建立在与捐献者家属持续沟通的基础之上的。对于家属而言,此谈话者不仅代表其个人及工作单位的立场,他/她们更是器官捐献的行业代言人。因此,他/她们个人的仪表、态度和言语是否得当既可加强和巩固整个器官捐献的信任体系,又可以轻易推倒整个信任体系
6、。2新时代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自2023年以来,经过10多年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广大行业参与者用实践和成绩改变了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舆论导向以及公众形象。截至2023年11月,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从2023年的1087人增加至540多万人。全国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逾4.2万例,捐献器官数量超过12万个9。与2023年志愿登记情况相比,志愿登记者的年龄、教育程度、职业、常住地等方面的分布也更为广泛。在人才建设方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在过去多年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调员队伍的建设,至今已建立了全国两千多人的协调员队伍,形成了协调员培训和资质考核的一套管理制度。人
7、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作为一个全新的社会分工,是器官捐献工作开展的基础,是推动捐献工作的骨干力量。与此同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诞生了器官获取体系10。器官获取组织(organprocurementOrganiZationS,0Po)作为公民器官捐献的新生机构,是围绕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诸多重要环节与流程开展管理与工作的专业队伍10。配合相关规范文件的出台,OPO的建设和运行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在移植领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严格审批移植医院资格的同时增加多脏器都能移植的医院,现今全国共有180家医院获得器官移植资质11。与此同时,以媒体为中介对捐献与移植的宣传工作也在不断
8、优化和深化。如今,当我们在网络上搜索器官捐献与移植相关内容,版面已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故事和正面的科普资讯。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是形成良好公众形象,提高公众知晓率的关键举措。媒体不仅是信息发出者,还提供了交流平台。媒体作为信任体系建立和优化不可或缺的媒介,对捐献和移植知识的传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2-13o然而,通过对“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器官捐献率”“捐献同意率”“捐献意愿影响因素”“器官捐献认知度和认同度”等关键词的搜索与整理,不少研究表明14-15,社会公众及捐献者家属对捐献工作体系的不了解或不信任是其拒绝捐献的主要原因之一。“信任不足”仍是器官捐献面临的困境,是制约我国器官捐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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